问题:跨区域倾倒固体废物隐蔽性强、链条化特征明显,已成为一些地区生态环境治理中的突出风险。
2022年以来,南通市多地出现跨域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现象。
2022年12月,启东市海复镇一处村庄附近被发现疑似外来固体废物填埋点。
现场核查及鉴定评估显示,填埋物为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合物,约6000吨,被认定属于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有害物质”,生态环境损害数额评估为254.79万元。
案件线索移送后,公安机关侦办确认该填埋行为系周某某等23人实施,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原因:从治理实践看,建筑垃圾等固废处置具有“量大、流动、成本敏感”等特点,若合法处置渠道不畅或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形成“低成本倾倒—高风险扩散”的违法模式。
一方面,跨区域流转使监管主体、属地责任与证据链衔接更为复杂,增加了发现难度与执法成本;另一方面,部分违法行为借助夜间运输、偏僻点位填埋等方式规避监管,导致污染隐蔽化、滞后化。
同时,固废问题往往涉及城管、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及基层属地等多方职责,若权责边界不清、联动不足,容易出现处置效率不高、追责难到位等情况。
影响:非法填埋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合物,可能引发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风险,造成生态系统功能受损,并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形成长期隐患。
更重要的是,此类案件若处置不到位,容易形成“违法收益大、违法成本低”的负向示范,诱发更大范围的跨域倾倒,扰乱固废处置市场秩序,削弱公众对生态环境治理成效的信心。
此次案件中,损害评估金额明确、修复路径清晰,既体现对生态环境风险的及时控制,也释放出对固废违法行为从严惩治、从严追责的政策信号。
对策:该案的办理突出“修复优先、协同联动、依法索赔”的思路,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闭环治理路径。
其一,明确职责分工,提升索赔效率。
南通市通过出台实施方案,将建筑垃圾违法倾倒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索赔职能明确由城市管理部门承担,同时由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生态环境部门专业指导,推动案件在证据固定、损害评估、责任认定等环节衔接顺畅。
其二,坚持修复优先,确保责任落地。
2023年10月,当地城管部门会同检察机关与生态环境部门对主要当事人周某某开展磋商;2023年12月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议,要求缴纳生态修复保证金300万元,通过“保证金+第三方修复”的方式,压实赔偿义务人修复责任,降低“只赔不修、久拖不修”风险。
其三,多部门联动,形成治理合力。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公安、城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及属地区镇等共同参与,既推动刑事侦办与损害赔偿衔接,也为后续监管、土地利用及风险管控提供支撑。
其四,坚持分类处置、同步追责。
修复工作于2023年11月全面推进,2024年1月底完成修复并通过联合验收;对其余22名相关人员,2024年5月另案分别开展磋商,未达成一致的依法提起诉讼,体现“谁破坏谁修复、谁污染谁担责”的原则导向。
前景:固体废物治理正从“事后处置”加快转向“源头严控、全过程监管、综合治理”。
从该案释放的治理信号看,未来跨域固废治理需进一步在三方面发力:一是强化跨区域信息共享与联动执法,提升运输环节可追溯能力,压缩违法空间;二是完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与价格机制,提升合法处置的可获得性与经济性,减少“外溢倾倒”诱因;三是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深度衔接,形成“发现—查处—评估—修复—追责—监督”闭环,以制度化方式提升治理韧性。
随着典型案例的示范带动效应持续放大,跨域倾倒的违法成本将进一步抬升,修复责任落实将更趋刚性,固废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水平有望持续提升。
该案的成功办理充分说明,生态环保执法的最终目的不仅在于惩罚违法者,更在于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
通过明确职能、加强协同、突出修复,可以有效提升生态环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
当前,建筑垃圾跨域倾倒现象仍需保持高压态势,但更重要的是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形成部门合力,确保每一起污染事件都能得到彻底整治。
南通的这次实践为全国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也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保法治体系提供了有益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