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颁布的化妆品通用标签标准,近年来已被修订多次,这次国家药监局放出消息说要搞2个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咱们先聊聊这3月30日的事儿,那天国家药监局把《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和《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这两份文件给晒了出来。大家都能去提意见,截止日期定在了5月29日。以前那个旧版的标准从2008年出来到现在一直没动过,现在国内监管法规改了不少,之前那种标签要求已经不太够用了。 咱们再看这两个新文件。《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这回改得比较彻底,直接把适用范围扩大到了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产品。不管是卖的、试的还是送的化妆品,只要进了国门上了货架,都得按这个来。里面的术语和定义也调整了好几处,标签上该写什么内容也给细化了很多。 这次最大的变化在于新增了几类特殊要求。进口货必须要有中文标签;小规格产品也有了专属规定;儿童化妆品更是强调要单独标注。这些要求不光有明确规定,还分门别类地列了出来。 另外随着行业发展,电子标签的事儿也得管起来。这份征求意见稿规定了电子标签长什么样、该写啥,还有哪些内容必须要印在实体标签上。至于牙膏这一块,咱们先来看2021年新出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条例里说了牙膏要按普通化妆品的套路来管。 其实这两年咱们国家在牙膏管理上动作挺大。专门出台了规章和文件,对原料、理化指标、微生物检查还有毒理实验都有硬性要求。检测方法也在不停地完善和更新。 《牙膏安全通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它按照现行的法规和标准搞了个合集,一共分了8个章节来讲事儿: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具体要求、检测办法、包装材料、标签内容以及储存运输这些方面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