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信用中国"平台获悉,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违法行为,被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处以50万元行政处罚。
这起事故再次敲响了建筑施工安全的警钟。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5年7月16日13时35分许,龙岗区南湾街道乾成数创文化园5栋项目地下室负3层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调查结果表明,该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多项严重缺陷。
调查发现,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
更为严重的是,该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电工作业人员不掌握基本安全操作技能,在劳动防护用品选择错误的情况下违规带电安装停车场车道照明灯具,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此外,该公司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对电工作业人员带电作业和劳动防护用品选择错误等重大安全隐患视而不见,未能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也未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值得关注的是,这并非该公司首次发生安全事故。
去年9月,深圳市住建局曾因该公司某项目施工现场发生一次死亡1人事故,将其列入红色警示名单,警示周期为3个月。
在红色警示期间,企业无法参与深圳市公开招标项目,相关责任人员也被建设工程交易服务平台锁定。
然而,红色警示并未起到应有的警醒作用。
时隔不到一年,该公司再次发生类似安全事故,暴露出其安全管理体系存在根本性缺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措施执行不力。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中建集团旗下中建四局,是一家大型建筑专业公司。
公司总部位于广州,主营业务涵盖工业安装、高端机电、钢结构等多个领域,在深圳地区承接了多项重要民生工程项目。
作为行业龙头企业,该公司理应在安全生产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然而,接连发生的安全事故不仅给企业声誉造成严重损害,更重要的是给职工生命安全带来威胁,给社会造成不良影响。
业内专家指出,建筑施工行业作为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容不得半点马虎。
企业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监管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同时,将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倒逼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没有“可承受的代价”,每一起事故背后都是对制度执行力的拷问。
对企业而言,处罚和通报只是外部约束,更重要的是把责任链条拧紧,把培训做实,把隐患消除在作业开始之前;对行业而言,唯有以更严格的标准、更严密的管理、更可落地的现场执行,才能让民生工程真正成为“安心工程”“放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