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态环境治理进入深水区,普法面临“新”与“难”的叠加挑战;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各地固体废物、土壤污染、企业排污合规、生态损害赔偿等领域的制度优化,监管对象更广、产业链更长、违法行为更隐蔽。部分市场主体对新法新规理解不够、合规能力不足,基层在执法证据固定、释法说理、类案办理等也有现实需求。如何让法规从“纸面”落到“地面”,让“知道”变成“做到”,成为生态环境普法必须回答的问题。 原因:治理任务升级、产业转型加快与法治供给强化共同推动普法方式迭代。一上,绿色低碳转型对企业生产工艺、末端治理和管理体系提出更高要求,单靠“事后处罚”难以满足预防性、系统性治理需要;另一方面,新制修订法规密集出台,政策更新快、专业门槛高,单一宣讲难以覆盖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差异化需求。此外,生态环境案件往往技术性与法律性并重,基层既需要通俗表达,也需要专业支撑,普法必须与执法、司法、服务同步推进。 影响:全链条普法把法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绿色发展提供更稳定的预期。浙江以“美丽浙江 与法同行”为主线,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面向省、市、县三级持续开展“厅局长来讲法”主题宣讲,推动“关键少数”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带动形成以上率下的法治氛围。另外,青年力量成为普法传播的重要补充,高校社会实践团队走进多地开展生态环境普法,将法律知识融入乡村治理、社区宣传和公众参与,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权利与义务的认知。面向市场主体,浙江强调“执法先送法,监管先服务”,推动普法与合规建设同步发力,促使企业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降低违法风险与治理成本,稳定绿色转型预期。 对策:以示范引领、专业支撑和精准服务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其一,抓住领导干部该“关键少数”,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学习纳入机关政治理论学习统筹安排,并将法治教育嵌入市、县生态环境局长岗位培训,推动常态化、制度化。围绕新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重点制度,组织新闻发布、专题报告、条文解读等多层次宣贯,促进条款理解与执行要求同步落实。其二,针对专业性强、跨区域性强的案件需求,组建“环境司法省部专家服务团”,立法研究、制度建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模式创新、执法协助与证据固定、法律政策解读和合规指引等上提供支持,推动普法与案件办理、制度建设深度衔接。在涉及的跨省固废倾倒案件中,专家团队提供的法律与技术支撑形成示范效应,也为类案办理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其三,紧扣行业特点开展靶向普法,推动合规指引“可读、可用、可自检”。以金华永康五金涂装行业为例,当地围绕行业合规指引组织培训,结合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讲清违法风险点,配套发放风险自检表,推动企业对照排查、及时整改,实现从“讲道理”到“教方法”的转变,并通过入企服务把监管要求前移,提升政策到达率和执行力。 前景:从“普法活动”走向“治理体系”,以法治化路径巩固绿色高质量发展根基。下一步,生态环境普法的重点在于更增强体系性与实效性:一是围绕新兴污染物治理、碳排放管理、固体废物跨区域协同等新领域,提高普法内容的前瞻性与针对性;二是推进“案例化普法”,把执法与司法实践转化为更易理解、可借鉴的规则指引;三是健全企业合规服务机制,推动行业指引、标准规范与信用监管协同发力,形成“预防为主、宽严相济、重在整改”的治理闭环;四是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并提升参与质量,将普法嵌入基层治理、生态文明教育和公共服务,培育守法用法的社会自觉。
生态环境治理既要靠制度约束,也离不开社会共识;普法要见实效,关键在于把法律语言转化为人人听得懂、用得上、守得住的行为规则。浙江以全链条普法压实“关键少数”责任,把服务送到市场主体,把理念融入基层治理,为绿水青山增添更坚实的法治支撑,也为各地以法治护航绿色转型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