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新制定了个文件,给了6部分22条的具体规定。这次他们的目的,是想通过认真地履行检察监督的责任,把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这件事做得更好。最高检这次印发的意见,把这个目标给明确了。意见提到,要把教育、挽救和惩治三者结合起来,还得在宽严相济上面下功夫。他们强调,办案时一定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要让“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深入人心。 意见还提到,检察机关要坚持教育感化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并且要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把尺度给拿捏准了。意见要求检察机关给涉罪未成年人提供精准帮教,要对专门教育进行法律监督。这样做的目的就是想通过提前干预的方式,让涉罪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矫治。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要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的四大职责,用系统的观念来强化监督工作。这样就能帮助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同时,检察机关还要主动融入家庭和学校保护工作中去,在办理相关案件的时候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意见还提到了一点,那就是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来促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治理。当然了,在法律监督这一块也不能落下,得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最后这份文件还对建设高素质队伍、用数字技术办好案件以及促进与六大保护紧密衔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