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家搞“空包发货”和租车时搞“霸王条款”

广东最近放了个消息,给大家提个醒,说现在有很多商家搞“空包发货”和租车时搞“霸王条款”,这事还挺让人气愤的。2026年3月14日,广东省消委会开了个会,把2025年广东那边发生的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都给讲出来了。其中有两起特别引人注意:一个是买首饰结果收到空包裹的事,另一个是租车时被莫名扣了200元的事。这两个案子都告诉我们,不管是在网上买东西还是在实体店消费,商家都得老实本分,不能坑蒙拐骗。要是咱们遇到了不公平的事儿,一定要记得把证据留好,然后去找有关部门或者消协帮忙维权。 有个消费者在广东的一家电商平台上买了个首饰,付完款以后商家显示已经发货了。可是等到货送到手里一看,包裹特别轻,盒子里只有个证书,啥首饰也没有。这消费者就要求退款,可商家却说包裹已经签收了、没法核实,然后把沟通渠道都给关了。消费者气不过,就向汕尾市海丰县消委会投诉去了。消委会调查之后发现,这个包裹的实际重量和商品标重差得不是一星半点,而且商家根本拿不出有效的发货凭证。刚开始调解的时候商家态度还挺强硬,说是系统操作失误。消委会就直接约谈电商平台了,调取了后台数据一看才发现这商家明显是故意的。证据摆在面前,商家不得不承认错了,最后把钱给退了。 还有一个陈先生在汕头市南澳县租了一辆新能源车。合同里写着违章责任得消费者自己担着,但是没写清楚押金怎么扣、“首违不罚”这种情况怎么算。结果陈先生因为临时停车被贴条了,交警看他是第一年违章就给他警告一下没罚钱扣分。但还车的时候车行却找借口说占用了车辆的“首违不罚”机会,扣了陈先生200元押金。陈先生觉得这没道理就去投诉了汕头市南澳县消委会。消委会调解时指出车行这么做根本没法律依据。最后车行同意把扣掉的200元钱退回去了。 羊城晚报马灿 粤消宣也说了句话:“空包发货”这是典型的电商问题,经营者要是没按约定给东西就是违约。商家用“已签收”来推责任、不跟人说话更是不讲诚信。消委会把责任搞清楚了保护了大家的权益也规范了市场秩序。租车这事也是合同里条款模糊惹的祸。“首违不罚”是交警为了教育大家搞的灵活措施,不是让车老板占便宜用的。车行拿这当幌子赚钱就是乱来把风险全推给顾客没道理啊!合同上的扣费规则不清不楚还事后瞎扣钱这明显侵害了顾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