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过当,得看当时的情况,对方闯进来打人本身就是大事

2024年1月1日,上海市松江区的徐某某与康某发生了一起邻里纠纷。为了清理阳台,徐某某不小心把水溅到了楼下康某家里。这次小意外点燃了两人长久以来的矛盾,康某气愤之下直接闯到徐某某家动手殴打。在反抗中,徐某某拿出菜刀防卫,把康某打成了轻伤。事发后,警方先给康某行政拘留处理,还把徐某某送去审查批捕。 这个案子大家都在讨论:到底什么时候才算防卫过当?检察机关通过查看楼道监控录音,发现情况有猫腻。录音显示,徐某某的丈夫拉开康某后,现场还有呼救声,说明康某还在施暴。 最近大家对正当防卫讨论得挺多,法院现在也更关注事情怎么发生的、紧迫性大不大、双方谁更厉害这些细节。最高人民检察院也通过案例给大家解释,强调要保护公民的正当防卫权,不再只盯着结果。 这次判决很有示范意义。轻伤结果不一定就是防卫过当,得看当时的情况。家里是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对方闯进来打人本身就是大事。 另外,2026年1月1日实施的新《治安管理处罚法》里也加了正当防卫制度,和这个案子正好呼应上了。 针对这类情况,检察院提了几个建议:第一是多看看监控录像、电子证据这些客观东西;第二是警察和检察官早点商量案子;第三是通过普法让老百姓知道怎么维权。 以后正当防卫的标准会越来越细。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判决积累经验,大家就能明白该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当法律变成保护弱者的盾牌而不是束缚他们的绳子时,正义就真的能照进生活的小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