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改造成网约房,邻里关系搞得挺紧张的,这事儿闹到法院了

最近啊,不少小区因为房子改造成网约房,邻里关系搞得挺紧张的,这事儿闹到法院了,法院最后判决了呢。现在大家都喜欢在网上订房间,觉得方便实惠,但是也出了不少问题。这个事儿是2025年6月,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处理的。原告周女士和被告张先生是楼上楼下的邻居,他们的房子都登记为住宅用。张先生在2023年拿到房子后,直接把房子改造成了网约房,在好几个平台上发信息、标价卖。周女士和其他业主因为张先生没证开民宿还有噪音问题,投诉了好几次也没解决。最后周女士把张先生告到法院了,要求他别再搞商业活动了,把房子变回住宅用途。张先生辩解说自己的房子主要是自住的,出租是次要的,而且他说网约房不算经营性用房。但是法院查了一下觉得他的行为不仅仅是租房那么简单,他是通过网络给不特定的人提供住宿服务,还提供清洁这些服务。这跟普通租房不一样。法院最后认定这就是把住宅改成经营性用房。一审判决之后张先生不服上诉了。到了2025年10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这个案子挺典型的,“住改商”就是核心问题。判断一个东西是不是“住改商”,关键就是看它是不是从满足居住需求变成了提供经营性服务。从这个案子来看被告通过网络平台给不特定的人出租房屋一系列行为,明显有经营属性。《民法典》规定了业主不能随便把住宅变成经营性用房,还要征得有利害关系业主的同意才行。“住改商”会带来很多问题像人员流动大、噪音干扰等等,直接影响邻居们的生活质量。所以“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是必须要遵守的法律规定。这个规定是为了保护每个人的利益还有维护正常生活秩序。 现在“网约房”发展挺快的但是我们得注意不能超出法律界限和邻居权益范围。如果有人未经同意擅自把住宅改成“网约房”等经营性用房的话邻居是有权要求他们停止侵害和恢复原状的。这个案子也提醒大家了,“网约房”经营者得在法律框架内运营才能实现共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