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原副省长赵金云因受贿、内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6日依法对甘肃省政府原副省长赵金云职务犯罪案件作出公开宣判。

该案系近年来查处的省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在权力运行、金融监管等领域的制度执行漏洞。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24年间,赵金云单独或伙同其配偶包东红(另案处理),在担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省属国企及省政府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探矿权审批、税务问题处理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其犯罪行为时间跨度长、涉及领域广,且在2018年至2022年期间违规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秩序。

本案的查处体现了三个显著特征:一是"夫妻档"腐败模式凸显亲属共同犯罪新动向;二是职务犯罪与金融犯罪交织形成复合型犯罪;三是犯罪行为贯穿其整个仕途上升期,反映出个别干部"带病提拔"的监管盲区。

司法部门在量刑时综合考虑了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赃等法定从宽情节。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采取异地管辖审理模式,由天津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审判,既确保司法公正,也彰显了跨区域司法协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制度优势。

从案件查办过程看,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形成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高效协同机制。

2025年10月庭审期间,检察机关通过多媒体示证系统完整呈现证据链条,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审判程序规范严谨,2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旁听庭审,体现了司法公开原则。

惩治腐败既是清除发展障碍的必答题,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长期课题。

从严惩处到依法追缴,再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体现的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把市场运行纳入法治轨道的坚定态度。

唯有持续强化监督制约、完善制度供给、提高治理能力,才能让公共权力回归为民之本,让市场规则更透明、更可预期,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清朗环境与信心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