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这天,围绕着试用期是否得给员工交社保的问题,四川辽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吴天接了个采访。起因是2月27日之前,网上传出来成都一家新茶饮品牌的HR跟求职者聊天记录,双方因为试用期长短还有五险一金的事吵了起来。面对网上的议论,品牌方赶紧回应说这是个误会,那个当事的HR也已经向求职者道过歉了,目前事情算是解决了。但大家对“试用期不交社保”这事儿还是挺有意见。记者周颖昳也在盯着这个情况。吴天律师就给大伙儿分析了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公司只要招了人,就得从用工的那一天算起的三十天内给员工去办社保登记。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只要劳动关系建立了,就必须交社保。职场里很多人都误以为试用期不用交这钱,其实这是个误区。有些公司分不清试用期跟正式录用的区别,觉得试用期就没录用呢。其实只要你给公司干活了,公司就得依法给你缴社保。 除了法律上的问题,HR在沟通中如果说了什么贬损人格的话,也容易惹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说了人有名誉权。如果HR在招聘时侮辱、贬低求职者的人格尊严,就可能侵犯人家的名誉权了。不过具体要不要担责得看具体情况。现在很多连锁门店是加盟店的模式来做生意的。在法律上看,总部和加盟店通常是独立的两个人体法人;但老百姓眼里往往觉得这家店出了事就是整个牌子的形象受损。 随着大家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用工合规变成了很多企业的高压线。特别是在连锁品牌开分店的路上,如果培训话术或者社保政策不规范不抓紧管理就容易出事。吴天律师建议大家如果碰上这类情况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如果是涉及到人格权被侵害的情况也可以去法院打官司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