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发布公告,同意解聘草市小学教师杨洁。该决定依据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该条款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教师队伍是教育事业的第一资源,岗位纪律是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依法依规处置连续旷工行为,反映了制度面前一视同仁的治理导向。在严格执行制度的同时,推动管理前移、服务跟进、风险可控,才能从源头减少类似问题发生。以法治思维和系统治理提升教育管理水平,最终将更好维护学生利益、家长关切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