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纪委监委6月15日通报,独山县委原书记李景宽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调查显示,李景宽多个上违反纪律:在组织审查期间拒不配合,企图隐瞒违纪事实;长期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安排亲属违规牟利;在重要事项报告中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审批项目提供帮助,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从案件特点看,李景宽的违纪违法行为有三个明显特征:违纪时间跨度长,十八大后仍未收手;腐败手段隐蔽,通过金融产品交易等新型方式牟利;"裙带腐败"突出,纵容亲属利用其影响力谋取私利。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处理依规依纪进行。除"双开"外——还终止了其三级党代表资格——追缴全部违法所得。案件已移送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配合做好司法衔接工作。 ,该案查处正值贵州省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专项整治期间,表明重点领域反腐力度在持续加大。 分析人士指出,基层"一把手"的监督仍是反腐的薄弱环节。独山县曾因盲目举债搞形象工程被中央通报,此次再曝领导干部违纪案,说明一些地区在权力制约机制上还存在不足。贵州省近年来建立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等制度,下一步可能继续加强对县域主官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亲属从业情况核查。
李景宽案件再次表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效果显著,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各地各部门要以此为鉴,继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健全权力制约机制,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