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市2025年度住房以旧换新政策于2月28日正式实施。这是宁波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出的一项覆盖全市、惠及面更广的住房保障新举措。 从试点探索到全域推广——政策体系日趋完善。去年——宁波在部分城区率先启动住房以旧换新试点工作,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居民改善居住条件。市住建局在年前年后组织11个区县市开展密集调研,广泛征求市民意见,将试点期间积累的成功做法系统化、制度化。此次新政最显著的特点是实现从局部试点向全域铺开的转变,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高新区以及慈溪、余姚、宁海、象山等11个区县市同步纳入政策覆盖范围,涉及57个街道、1800余个小区。 政策升级体现在多个维度。在收购范围上,旧房建成时间统一放宽至2010年1月1日前,较上一轮政策延长五年;收购面积上限提高至市区140平方米、其他区县市144平方米,比此前标准提升约20平方米。各地均公布旧房收购参考小区清单,同时明确符合年限和面积条件但未列入清单的房源同样可以申报,确保政策覆盖面不留死角。 办理流程的数字化改造大幅提升效率。新政取消线下报名点,全部业务通过省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办理。居民从报名、评估、领券到网签,全流程在线完成,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较上一轮缩短近两个月。系统实时推送办理进度,短信同步提醒关键节点,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延误。配套上线的数字化选房系统整合全市175个在售楼盘、3.1万套房源信息,居民可按区域、户型、价格等条件智能筛选,提高置换匹配效率。 跨区置换和多房并购机制更激活市场需求。市六区与高新区打破行政区划限制,旧房与新房可跨区置换,为居民提供更大选择空间。部分区域允许同一区内最多两套旧房合并抵价,满足改善型需求。不过政策也设置必要约束,合并房源须位于同一区域同一小区,跨区旧房不得拼合使用,防止政策套利行为。 地方财政配套补贴体现差异化支持。北仑区允许叠加使用拆迁房票,对整幢回购房源评估价上浮5%;慈溪市将多层整幢回购的换购券价值提高至抵价券的15%,最高可达15万元。各地结合自身财力和市场情况,在统一政策框架下制定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 政策执行中设置多项风险防控机制。电子抵价券和换购券仅限用于新房购买,不得转让或兑现,使用期限普遍为15个工作日。逾期未使用的,收购主体有权将旧房过户回原业主,两次过户产生的税费由换房人承担。此设计既保障政策目标精准落地,也督促居民尽快完成置换,避免占用政策资源。 业内人士指出,住房以旧换新政策的实施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环节。一是意向申请采取先到先得原则,部分区县市实行报名顺序轮候制,建议符合条件的居民尽早申报。二是共有产权房需全体产权人到场签字或办理公证委托,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进度。三是旧房存在按揭、抵押或维修资金欠缴等情况的,须在过户前全部结清,建议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四是新房合同总价必须不低于双券总额,不足部分可申请贷款补足。 从政策设计逻辑看,宁波此轮住房以旧换新政策体现三个导向。一是坚持市场化运作,通过价格机制引导资源配置,避免行政干预扭曲市场信号。二是注重数字赋能,运用信息技术提升公共服务效能,降低居民办事成本。三是强化风险管控,通过时限约束、用途限制等手段,确保政策资金精准使用。 这一政策的实施将对宁波房地产市场产生多重影响。短期内有助于盘活存量住房,促进住房梯度消费,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中长期看,通过引导居民改善居住条件,有利于提升城市居住品质,增强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同时,政策执行过程中积累的数据和经验,也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供实践支撑。
宁波此次住房政策创新,既是对中央"因城施策"要求的积极响应,也表明了地方政府在民生领域的主动作为。通过制度设计与技术赋能的有机结合,不仅有效降低了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门槛,也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探索出新路径。未来政策的实施效果值得持续关注,其经验或将为更多城市破解住房难题提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