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贵州省荔波县,刘某还没住进的新房子出了件怪事:主卧卫生间里突然涌进粪水,把地板、衣柜和床架全泡了,屋里满是刺鼻味道。物业赶紧破管疏通,这才发现堵塞物竟然是水泥、沙子还有垃圾袋。既然管道是整层共用的,物业根本查不出到底是谁扔的。荔波县人民法院对此给出了法律解释:堵了这么久的脏东西肯定不是一天堆积成的,物业也已经尽力通知大家并疏通了;既然找不到具体扔垃圾的人,除了一楼和三楼以上没装修的住户,剩下12户都可能有嫌疑。根据过错推定原则,这160855元的损失就只能由12户业主平摊,每户掏13404.58元。虽然有部分人不服气提起了上诉,但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 这件事再次提醒我们:“使用”和“维护”这两件事不能是对立的;公共排污管道可不能随便当成“公厕”用;如果没法怪到某一家头上,法律就会让大家一起分担损失,这既是为了公平,也是为了让大家管好自己的行为。 要想防患于未然,装修前最好先跟物业签个《装修须知》,主动把施工的时间和人员都报上去;建筑垃圾要装袋子别直接往下水道倒;搬进去以后也要时不时看看自家地漏是不是返味或者排水慢,发现不对劲赶紧找物业处理,千万别让小问题变成大麻烦。 大家可别小看那根不起眼的公共排污管道,它可是整栋楼的“生命线”。一旦有人随手乱倒东西,就可能让十几户人家的财产、健康还有邻里关系全都“爆管”。法院判12户分摊16万可不是为了罚大家点钱当酒喝,这是一记实实在在的警钟:谁用的谁负责;只有大家共同维护好环境,才能真正方便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