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沧州市民张先生给老板陈某打工,干外墙保温工程。没想到从脚手架上掉下来摔骨折了。本来陈某还说管医药费,也说能帮忙办工伤。但等张先生出院后,老板就变卦了,说这不算工伤。后来张先生自己去人社局申请工伤,结果被告知超期了,因为公司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这下子没法认定工伤了,张先生心里特别委屈,觉得自己只能认倒霉。 河北铭鉴律师事务所的姜涛律师是沧州市政协常委。他表示张先生得赶紧把证据给固定下来。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里老板承诺先治病后办手续的记录、完整的病历和复查报告、还有工友写的书面证明等等。这些东西都是以后维权的关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单位隐瞒、欺骗或者拖延导致员工错过申请时限的话,张先生可以先去找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只要仲裁结果出来了,人社局就得重新受理工伤认定。 如果实在因为超期进不了行政程序了,张先生也别泄气。他还能直接去法院告老板赔偿损失。虽然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的鉴定标准比工伤标准要严点,但要是能证明老板故意拖延或者骗人的话,法院也不会轻易放过他。毕竟法律是不允许坏人因为坏而得利的。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解决法律问题,沧州市政协联合沧州日报社搞了个互动专栏叫《我来帮你问》。大家有啥法律上的疑问都可以给他们投稿或者留言。这次姜涛律师就是特意来帮张先生解答这个难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