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浮现 2024年6月深夜,阳泉市一名85岁独居老人突发胸闷呼救。急救人员虽在4分钟内赶到现场,但因缺乏担架员,导致患者滞留40分钟未能转运。尽管医院距离很近,老人最终因抢救延误不幸去世。法院判定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但赔偿款迟迟未能落实,反映出公共服务机构对判决执行的消极态度。 二、矛盾根源 争议的核心在于急救人员的职责界定。根据现行《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急救单元标准配置为医生、护士和司机三人,并未强制要求配备担架员。阳泉急救中心表示,医护人员已超负荷工作,额外承担搬运任务可能影响救治质量。但公众质疑:当生命抢救与制度缺陷发生冲突时,应急预案的缺失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 三、深层影响 类似事件在全国多地频发,暴露三大问题:一是老旧小区缺乏电梯等设施,增加转运难度;二是财政投入不足导致专业担架员短缺;三是现行法规对"紧急避险义务"界定不清。数据显示,我国60岁以上独居老人超过1800万,他们的急救需求与现有服务体系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 四、破题路径 专家建议分阶段解决问题:短期内可修订《院前急救操作规范》,明确医护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搬运责任;中期由财政专项拨款组建专业担架员队伍,或借鉴北京等地的"急救志愿者"模式;长期需推进适老化改造,将担架通道、便携升降设备纳入新建小区标准。深圳试点的"医疗救护员"职业资格认证值得推广。 五、制度前瞻 国家卫健委近日表示,正在研究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条例》,拟对人员配置和设备标准作出强制性规定。专家指出,解决"最后一米"转运难题,需要构建"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社区协同"的联动机制,而非简单归责于一线医护人员。
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体现在对生命的守护能力上;急救现场的每一分钟都至关重要,不能让职责不清、配置不足和环境障碍造成"制度性延误"。只有明确责任、增加投入、加强协作,才能让院前急救更高效可靠,真正打通"生命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