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把200万拆迁款全给了两个儿子,每家一人100万,可三个女儿一分都没捞到。

你听说了吗?老家的邻居把200万拆迁款全给了两个儿子,每家一人100万,可三个女儿一分都没捞到。现在这老爷子生病了,花了20万,居然把这钱摊到五个孩子头上,一家出4万。女婿们当然不干了,说钱是给儿子的,责任也该儿子扛,女儿照顾照顾就得了。大家觉得这女婿的话有道理吗? 广东那边的网友最近爆出来这事。有人觉得女婿说的太对了,只让女儿去帮帮忙就完事了。还有一个网友讲自己家里的事,家里拆迁分了四套房两套房是给父母的,还有两套房是自己的。父母直接把那两套给了他,姐妹也没挣到啥好处。他爸住院两次、瘫床上五年,七十九岁走了都是他出钱看病的。他觉得这是自己该做的,姐妹想掏钱他都没让。 有个网友分析说,家里的拆迁款按理该平均分给大家才对,可父母只给了两个儿子,一个女儿都没给。现在生病住院要大家出钱摊医药费,那些没拿到钱的女儿当然有意见。这笔住院费拿到钱的两个儿子必须出大头,起码应付大部分才行。让所有孩子一起平摊这笔费用太不公平了。 这事情也反映了传统民俗和现代法治在家庭权责上的冲突。从乡土社会的规矩看,“养儿防老、家产传男”是默认规则:父母把房子地留给儿子养老送终、看病看病;女儿嫁出去后主要负责照顾婆家的日子,过节来看看帮帮忙就行。 现在老人把所有钱都给了儿子,却打破惯例要女儿出钱看病有点说不通了。女婿们反对是因为觉得这事儿不公平。女儿没得到家产利益,就不用承担大笔开销也是符合人情道理的。 不过从法律上讲呢?子女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无条件的,跟有没有分到财产没关系。《民法典》还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都规定了,成年子女对生活困难的父母得给钱给照顾才行。老人把拆迁款给谁是他自己的权利,但赡养义务是基于血缘产生的,不是拿了多少钱就要给多少钱。 所以啊!这次老爷子住院的20万医药费五个孩子都得平摊;要是女婿拒绝出那4万就没法律依据了。 但从情理上讲最好是两个儿子多出点钱毕竟他们经济能力更强;女儿也得尽点力照顾照顾父母嘛!这样既不违法又合情合理。 大家都该学学啊!在现代社会男女平等了;父母在处理家产和赡养义务的时候最好别厚此薄彼;孩子也得明白自己的法律责任才行。 总之吧!做老人的一定要一碗水端平才行啊!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