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关键在于把“水量”这一基础要素管住用好。
记者从陕西省水利部门获悉,《陕西省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正式颁布实施。
作为面向省域层面的制度安排,《办法》以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制度为依据,细化形成可操作的管理规范,旨在用制度刚性守住河湖生态用水底线,提升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韧性。
问题——生态流量保障仍是河湖治理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陕西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与水生态治理,但在部分河段、特定时段仍存在生态基流不足、调度衔接不畅、责任链条不清等现象。
一些河湖受来水年际变化、工程调蓄与取用水影响,生态需水在枯水期更易受到挤压;跨市县、跨行业水量调度与监管协同难度较大,生态流量监测能力和预警响应机制也有待完善。
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河湖健康、湿地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持,影响沿岸居民生产生活和区域绿色发展。
原因——水资源时空分布与需求矛盾叠加管理碎片化。
陕西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受极端天气影响,旱涝急转、枯丰交替等特征更趋明显。
与此同时,农业灌溉、城镇供水、工业用水及生态用水多目标并存,在水量偏紧或调度压力增大时,生态用水容易被动让位。
此外,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涉及水利、生态环境、能源、农业等多个领域,既需要统一的技术指标体系,也需要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监督考核机制。
制度缺口与协调成本增加,是制约生态流量精准保障的重要因素。
影响——制度化管理有助于把“生态水量”从原则要求落到刚性约束。
《办法》通过明确管理原则、厘清职责边界、规范指标确定与动态调整、细化调度管理要求,并配套监测预警、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投入保障等措施,推动生态流量管控由“经验管理”向“制度管理”“数据管理”转变。
其直接效应在于:一是强化生态保护责任,将生态流量纳入常态化调度与监管体系,提升生态调度的可预期性和可执行性;二是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机制,为上下游、左右岸及不同行业之间的统筹调度提供制度依据;三是通过监测预警与监督考核,推动问题发现更及时、处置更闭环,减少生态流量被占用、被挤压的风险。
更深层次看,该制度将有助于稳定河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防洪减灾、水源涵养、岸线保护和栖息地维持提供水量保障。
对策——以“指标—调度—监测—问责”闭环提升治理效能。
业内人士认为,生态流量管理的关键在落实。
下一步应在制度框架下重点抓好几方面工作:其一,聚焦流域重点河湖,结合水文特征、生态敏感期和用水结构,科学确定生态流量管控指标,并建立适应气候与来水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避免“一刀切”。
其二,强化水库、引调水工程等关键节点调度规则,推动生态需求与供水、防洪、发电、灌溉等目标协同优化,形成可量化、可追踪的调度方案。
其三,加密监测站网与信息化建设,完善预警阈值与响应流程,提高对枯水期、水质变化及突发事件的联动处置能力。
其四,健全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价,压实地方与相关单位责任,把生态流量保障纳入河湖管理绩效体系,并同步完善投入保障,支持监测运维、生态补水与工程改造等基础工作。
前景——以生态流量为抓手,推动河湖治理向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深化。
随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国家战略持续推进,陕西水生态保护的内在要求将从“治污治乱”进一步转向“系统修复与韧性提升”。
生态流量制度的落地,既有利于提升河湖健康评价与管理的科学性,也将为水资源刚性约束提供更精细的调度工具。
面向未来,在水资源总量约束与用水效率提升并行的背景下,生态流量保障能力的持续增强,有望带动沿河地区产业结构优化与用水方式转型,形成“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更清晰路径。
河湖生态流量管理制度化建设,体现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陕西省的率先探索,不仅是对国家生态保护政策的积极响应,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随着这一制度的深入实施,必将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新格局注入新的动力,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陕西智慧和陕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