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持原意和结构不变;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中,水利法治建设正成为守护国家水安全的重要支撑;水利部最新数据显示,我国已形成由6部法律、21部行政法规、55部部门规章及千余件地方立法构成的水利法律规范体系。这意味着治水方式正由以行政推动为主,逐步转向以法治引领为主。 长期以来,我国面临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生态退化、水灾害频发等多重挑战。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传统治水模式已难以满足新时代需求。为此,国家把法治建设作为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抓手,“十四五”规划首次将“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单列成章,从顶层设计推动治水体系现代化。 在流域综合治理上,《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相继实施,开启了我国流域立法新阶段。通过确立“四统一”管理原则,跨区域协同治理的难点得到缓解。数据显示,长江流域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较2016年下降14.4个百分点,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率提高至67.3%,法治手段正持续改善大江大河生态状况。 节水型社会建设也取得制度性进展。2024年施行的《节约用水条例》建立起“三位一体”监管框架,配套出台的15项制度政策覆盖工业、农业、城市三大领域。实践表明,全国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8.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升至0.572,制度创新带来明显节水成效。 南水北调工程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沿线省市协同立法,形成“1+N”保护网络,丹江口水库水质持续稳定在Ⅱ类标准。“源头管控+沿线联动”的立法模式,为重大水利工程的长期稳定运行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质效同步提升。通过推进执法权责回归行政机关,完善“行刑衔接+公益诉讼”机制,全国年均结案率达91.6%。尤其是2023年防汛保安专项行动,及时消除风险隐患2.3万处,反映了法治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 据水利部负责人介绍,“十五五”期间将重点健全法律规范、法治实施、依法行政、法治保障四大体系,加快推进地下水管理条例等立法进程,并探索数字化执法监管新模式。专家指出,随着《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深入实施,水利法治建设将迈向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

治水之要,重在法治。水利法治建设的阶段性成果,既反映了制度供给的持续加力,也反映出治理理念从“工程治水”向“制度治水、系统治水”的深化。面向未来,只有把规则立起来、把责任压下去、把协同做实,才能在复杂多变的水情、旱情、汛情面前更好守住水安全底线,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更坚实可靠的水利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