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有个女子,向亲戚借了10万,当时她信誓旦旦地说要把这笔钱还给弟弟李某。但是呢,这女子借了钱后却一直没还,亲戚几次问她要钱也没下文。更让人意外的是,她竟然对亲戚说,已经把钱给了李某丙了。亲戚一听不乐意了,最后把她告到了法院。法院审理之后发现,女子提供的证据根本站不住脚,判定她必须给亲戚把10万元还回来。事情还得从李某说起,她嫁给了胡某乙,婚后打算给自己的房子装修装修。可是家里经济状况不太好,她就想到了自己的弟媳胡某甲,想跟她借10万元。两人是亲戚关系,胡某甲也不好意思直接拒绝。李某倒是挺聪明的,看出来胡某甲有些犹豫,就多次上门软磨硬泡。最后胡某甲实在拗不过,就把10万元借给了李某。法院最后判决李某要把钱还给胡某甲和利息呢。李某还可以找李某丙要钱,但必须先把钱还给胡某甲才可以。《民法典》1065条也说了,如果夫妻一方欠债,对方知道的话,就要用个人财产来还债。 这个案子里呢,胡某甲作为债主是有权要回借款还有利息的,可李某说已经把钱给了弟弟李某丙这种说法呢,证据不足被法院驳回了。就算真的钱给了李某丙也不行,因为这个钱是胡某甲的借给她用的呢。所以如果以后遇到类似情况就要注意啦!既然是亲戚之间的借款关系处理起来可真不容易啊!这一次事件给咱们提了个醒:在日常的生活中尽量减少和亲戚借钱比较好哦!如果真的要借那也要写清楚书面协议来保障大家的权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