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县法院开展“以案释法”法治教育活动

1月23日下午,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人民法院愉群翁人民法庭的二级法官来琳,作为法治副校长,走进辖区的中学给学生上了一堂特殊的法治课。 这堂课的内容很丰富,来琳法官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讲得很生动,结合了青少年生活中的实际案例。他告诉学生们要学会预防违法犯罪,远离校园欺凌,防止被拐卖或电信诈骗。他还教会大家安全上网、遵守交通规则和注意饮食卫生。 为了让学生们听得更明白,来琳法官用“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讲解,还给大家提问互动,甚至还搞了情景模拟。通过这种立体教学模式,法律条文就变成了大家能理解的行为准则。 这次活动不仅是来琳法官一个人在讲,学校老师也参与了进来。他们一起座谈了一下学校平时法治教育的情况和遇到的困难。针对老师们说的资源不够、形式单一的问题,法院还给出了一些好建议,比如整合社会资源、开发情景化课程,还有建立反馈机制来帮助学校提高法治教育水平。 伊宁县人民法院的负责人说,青少年的法治教育是一个长期工程。这次活动是法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具体做法。法院希望通过这次课程,培养学生们尊法、学法、守法的习惯。 最近几年全国法院都在往校园里投更多司法资源,法治副校长制度成了保护青少年的重要制度安排。司法机关不再只是处理案件的人了,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伊宁县人民法院这次行动展现了基层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积极态度。把法治教育放在假期前的重要时间点上进行,精准对接学生们的需求,就是司法为民的体现。 要想把校园安全防线筑牢需要家庭、学校、社会还有司法部门一起努力才行。希望以后能有更多这样专业又生动的普法活动持续开展下去,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更多青少年的成长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