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听说过那个把70万的古董当月饼寄,结果摔碎的事儿吧?今天就给大家讲讲这事儿到底咋判的。话说在2023年4月,吴中区有个叫王某的人,他把家里祖传的孔雀绿釉镂空雕天球瓶委托给一家拍卖公司去展览和拍卖。这瓶子本来王某给自己定了个最低价70万元,还为此掏了1.02万元的服务费。结果呢,一个月后去香港韦尔斯春季拍卖会拍卖,竟然没人要,最高只拍到32万元港币,折合成人民币也就28万出头。这拍卖会一结束,那家拍卖公司也太过分了,没跟王某商量一声,就直接把这瓶子当“月饼礼盒”给打包寄回了家。更离谱的是,他们只给这个宝贝花瓶保价了2万元!结果在运输的路上直接碎成渣了。 王某后来从快递公司那儿只拿到2万元的赔偿金,剩下的连个渣都没剩下,根本没法鉴定到底值多少钱。这一下王某急了,找了吴中法院起诉那家拍卖公司,要求对方赔偿28万多块的损失,还得把之前交的1.02万元服务费退回来。 这时候大家肯定在想:流拍的花瓶到底该按70万赔呢?还是28万赔?拍卖公司真要全赔吗?吴中法院这次给出了明确说法:这次是拍卖公司全责! 法院是这么想的:那份委托协议里写得清清楚楚,东西交到拍卖公司手里就得保证安全。这家公司既然收了钱就是专业机构了,可他们居然用普通快递寄贵重的古董花瓶?这明显就是没尽到心!因为大家没在合同里写好怎么还东西,这就等于给了拍卖公司随便折腾的机会。 那到底该赔多少钱?大家可能会觉得按70万算太亏了。法院也没那么死板:因为鉴定不出具体价格了。合同上写的70万保留价虽然是个参考数,但那只是王某的最低心理价位罢了;而在香港拍出来的32万元港币才是市场认可的价格。所以就把这32万当作真价值。不过王某已经从快递公司那儿拿了2万的赔偿金了,所以这2万就从损失里扣掉了。最后法院一判:让拍卖公司赔26万多块钱! 至于那1.02万元的服务费?法院没让退!因为拍卖公司好歹还是把展览和拍卖的事儿都干完了嘛。那个不服气的拍卖公司又上诉到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也维持原判没改判。 这个案子真是给大家敲响了警钟:不管是藏家还是拍卖公司都得小心点!法官也说了:行业内以后得规范操作流程;跟客户签合同的时候得把怎么还东西、谁负责、怎么算价这些都说清楚;大家申报信息的时候也得说实话。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行业的服务水平和诚信度。 同时也提醒大家伙儿:以后委托拍卖艺术品的时候一定要跟公司把权利义务说清楚;把物品价值、委托流程这些证据都留好;这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守护好我们的文化艺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