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乐山的汪女士实在是受不了了,给新闻天天报的栏目爆料。她说在徐浩大桥附近的青衣江里,有个男人竟然一个月没穿衣服游泳,路人都被吓得直躲,大家看得特别尴尬。汪女士每天早上都要去徐浩大桥附近锻炼,可是每次经过江边都能撞见那个男人在光天化日之下裸泳。她实在忍无可忍,今天还专门给那个裸泳者打了招呼,让他改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同时她还拍下了视频求助记者,希望能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徐浩大桥下方的青衣江段是乐山游泳爱好者常去的地方,江水清澈又开阔。记者到现场一看,大部分人都穿着泳裤文明下水。只有个别人还是裸泳。罗先生说他们这批早上的游泳者中有人裸泳。吴先生也觉得这样做不文明。他们提到在小铜河一带水域也有类似的情况。据他们透露,在这片水域游泳的人分早中晚三批,人数不少,这种情况不是个例。 很多人觉得裸泳只是个人习惯,其实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隐私部位的,会被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恶劣还会被拘留。青衣江属于公共水域,并非私人泳池。这种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犯法。 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啊!健身游泳是好事,但自由可不是放任随便的。公共空间需要大家共同守护。一件小小的泳裤不仅守住了个人体面,也是整个城市文明底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