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一些典型案例,想告诉大家该怎么判彩礼的纠纷,好把风气变好一点。 现在彩礼的问题有点不一样了,以前可能只是给点礼金,现在可能变成买车买房的钱,数额还不小。有些人结婚登记后没多久就离了,“闪婚闪离”,这时候就容易扯不清。另外,谈恋爱时给的大笔钱到底算不算彩礼也是个难题,这些事要是处理不好,会影响家庭和睦,对社会风气也不好。 为什么会这样呢?传统习俗和现代法律有时候会打架。有些地方还把彩礼看成结婚的必须程序,甚至拿来攀比。现在人口流动大,有些人认识没多久就结婚了,婚姻基础不稳。还有些人不懂法,给大额钱的时候也不说清楚是借还是送,给以后留了麻烦。更根本的原因是农村有些地方婚恋市场上男女比例不平衡,经济条件也不一样。 最高人民法院这回就通过几个典型案例给大家指了一条明路。比如在湖北孝昌有个案子,当事人为了满足“先买车后领证”的条件,给了15万元买车款。因为双方没办结婚登记,也没一起生活多久,法院就说这是彩礼,得把钱还回去。法院判断钱是不是彩礼主要看是不是为了结婚才给的。在贵州六盘水也有个案子,两个人才认识三天就领证结婚了,过了十天就分开了。法院认为虽然领了证,但实际上没怎么过日子,婚姻关系名不副实,那20万元的彩礼也得退回来。这两个例子都说明一点:没一起生活或者日子过不久是判断退不退彩礼的重要依据。 光靠法院判案子不行,还得大家一起努力改一改习俗。民政部门搞了婚俗改革试点,宣传部门教育大家讲文明婚恋观。基层组织也订了村规民约引导合理彩礼标准。最高法这次发案例就是想通过司法和其他方法一起使劲,推动移风易俗。 要彻底改掉高额彩礼的坏习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虽然统一了裁判标准能让基层法院判案有依据了,但观念转变确实需要时间。以后还得继续完善调解机制,加强婚前教育,让年轻人树立正确的家庭观。 法治规范、社会引导和个人自觉得结合起来才行。彩礼本来是表示心意的礼仪东西,不该变成换钱的工具。最高法通过这些例子定规则既公正又引导了风气。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让法治精神走进婚俗领域滋养婚姻家庭这不光是为了百姓好也是社会进步的要求当婚姻回到情感本质当彩礼回到礼仪本义社会就会更和谐家庭就会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