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2月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首份系统评估我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
这份报告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世界遗产保护工作中取得了新的认识高度和评估深度。
从数量规模看,我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成效显著。
目前我国拥有世界自然遗产15项、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项,合计19项,总数量在全球范围内位居首位。
这一成就的取得,反映了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优先地位和长期投入。
这些遗产总面积约8万平方公里,分布在全国20个省份、自治区和直辖市,形成了覆盖东中西部的保护网络。
从生态类型看,我国世界自然遗产具有高度的多样性和代表性。
这些遗产涵盖了山岳、森林、草原、湖泊、湿地、沙漠、海岸带等多种生态系统类型,从东南沿海地区延伸到青藏高原,再到西北荒漠地带,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生态遗产分布格局。
这种地理和生态的多样性分布,填补了全球世界遗产体系中的多项空白,显著提升了世界遗产的类型多样性与区域平衡性,使全球遗产保护体系更加完整和均衡。
从保护状况看,我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报告首次针对我国自然遗产开展了全面系统的评估,结果表明,我国所有自然遗产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均保持良好的保护状态,没有出现严重的人为损坏情况,也没有发现遗产突出价值受到威胁的现象。
根据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在2014年至2025年期间发布的4期《世界遗产展望》报告,我国自然遗产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保护状况明显好于全球平均水平,这充分说明了我国在遗产保护方面的制度优势和执行力度。
这一成就的取得,源于我国建立了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
从《世界遗产公约》的签署到《自然保护区条例》等一系列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我国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调的遗产保护体系。
同时,各地因地制宜,将遗产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既保护了遗产的突出价值,也促进了地方可持续发展。
展望未来,我国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在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全球性问题日益凸显的背景下,我国需要进一步加强遗产保护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建立更加灵活有效的适应性管理机制。
同时,要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交流,为全球遗产保护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世界自然遗产承载的不只是壮美景观,更是不可替代的生态系统与共同记忆。
数量领先是责任更重的起点,保护良好是久久为功的结果。
面向未来,唯有以更严格的制度、更科学的治理、更广泛的公众参与守护自然之美,才能让遗产的生态价值、科研价值与社会价值持续释放,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更坚实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