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小区“断梯封门”致居民五年难归家:公用设施权属之争如何破局

【问题】 位于石家庄新乐市的紫御花园小区3号楼4单元,一栋33层住宅楼内出现少见一幕:自2018年起,该单元二楼以上的楼梯被整体锯断,钢筋水泥裸露并堆积,单元门也被木板封死;楼上业主只能从相邻商铺侧门绕行,一旦商铺关门,回家通道就被切断。经核实,此举源于一、二层业主以十年前的房屋置换协议为依据,单方面主张对楼梯拥有产权。 【原因】 纠纷可追溯到2013年开发商与底层业主签订的置换协议。协议中“一楼二楼全部归乙方所有”的表述较为模糊,被底层业主解读为包含楼梯空间的所有权。法律专家指出,这种约定与《物权法》对共有部分的规定相冲突;而开发企业施工图纸和产权登记环节未对权属作出清晰界定,留下了争议空间。 更深层的问题是责任链条未能闭合:开发商以“按图施工”为由回避协议瑕疵;物业因缺乏执法权只能居中协调;部分业主提出以20万元“补偿”尽快解决,反而抬高了底层业主索赔50万元的预期。中国政法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数据显示,近五年因历史协议引发的公共空间纠纷年均增长17%,多与早期开发环节不规范对应的。 【影响】 事件带来三上后果:其一,安全风险突出,楼梯被破坏后形成垂直疏散断点,消防部门认定该单元不符合应急疏散标准;其二,司法权威受冲击,藁城区人民法院2020年生效判决要求恢复原状,但当事人拒不履行且未见有效强制措施;其三,社会成本持续增加,十户业主房屋空置五年,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万元。 【对策】 目前,当地已成立由住建、司法、街道办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法学界建议同步推进“三项措施”:由司法机关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行为启动强制执行程序;住建部门核查开发商历史违规及权属划分问题;街道办搭建协商平台,参照《民法典》第278条,推动专项维修资金在紧急情形下依法启用。北京市物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表示:“此类纠纷需要行政协调与司法强制相互配合,才能真正落地解决。” 【前景】 随着城市化推进,2000—2010年间建成的商品房逐步进入矛盾集中暴露期。住建部2023年已部署开展“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行动,河北也将此类纠纷纳入重点整治范围。专家认为,本案可能成为厘清“协议约定与法定权属关系”的典型案例,并推动《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实施细则继续完善。

住宅公共空间承载通行、救援与共同生活秩序,不应被误读为可随意分割的“筹码”。面对历史协议引发的利益分歧,应在法治框架内厘清权责、补齐漏洞;对危及公共安全、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为,更应依法及时制止并追责。让回家的路畅通——既是对个体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城市治理与法治权威的一次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