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拟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明确四类食品不纳入监管范围

二月六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制菜》征求意见稿,这是我国首次国家标准层面对预制菜进行系统性规范;该标准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两个维度出发,对预制菜的定义、生产、流通、标识等全链条环节提出明确要求,标志着我国预制菜产业进入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征求意见稿首要任务是厘清预制菜概念边界。标准将预制菜界定为以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经工业化预加工制成,需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产品,明确不添加防腐剂是核心要求。同时,标准划定管理边界,将主食类食品、净菜类食品、即食食品以及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排除在外,这四类食品各有专属国家标准进行管控,避免监管交叉与标准冲突。 在食品安全管控上,标准突出风险防控导向。针对铅、铬、苯并芘等重金属污染物及致病微生物等重点风险因素,征求意见稿提出严格管控指标。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成为监管重点,标准明确规定除禁止使用防腐剂外,还要求企业遵循非必要不添加原则,严格控制可使用的添加剂品种,最大限度降低化学物质摄入风险。此规定回应了社会对预制菜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普遍关切。 营养品质保障是此次标准的重要创新点。征求意见稿要求生产企业在加工过程中避免过度烹饪,采用先进技术设备最大程度保留原料营养成分,减少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流失。标准鼓励企业控制烹调油、食盐、食糖添加量,使产品符合健康膳食理念。在保质期设定上,标准要求企业综合考虑原料属性、生产工艺、贮运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保质期且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通过缩短流通周期保障产品新鲜度与营养价值。

这份国家标准从明确定义到过程管控——从安全底线到营养要求——为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指引。只有规范生产、透明信息、明确责任,才能在满足消费需求的同时保障食品安全,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