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企业间合同履约不畅,长期欠款使经营压力加大。青岛全运国际货运代理公司介绍,2019年其通过招投标承接中铁十七局集团孟加拉项目设备物资海运业务,先后完成18批次海运任务,运输物资包括塔吊、振动锤、钢材、钢绞线、钢模板等工程设备与材料。合同约定:货物到达目的港并验收合格后,确认费用清单、收到全额增值税发票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运费,总额约240.14万元。该公司称已按要求开票,对方对费用金额无异议,但截至目前仍有约99.22万元未结,多次催要未果,沟通一度受阻。 原因—— 从现有信息看,欠款久拖与资金安排、内部结算链条以及履约管理不到位等因素叠加有关。一上,项目负责人接受联系时承认存在欠款,并表示因“资金紧张”导致支付延后,承诺将尽快处理,力争节前推进解决。另一上,欠款持续多年且出现“承诺未兑现”的情况,说明部分项目在合同付款节点、发票验收流程、财务拨付计划等环节约束不足。尤其在跨境工程、多批次交付的情况下,若结算资料流转不及时、责任人频繁变动,账款更容易被动累积。,双方曾于2024年9月在对方总部沟通形成分期还款安排,但随后履行中断,反映出还款计划缺少足够的资金保障与执行监督。 影响—— 欠款直接挤压中小服务企业现金流,并可能波及员工权益和供应链稳定。货代企业往往需要先行垫付订舱、港杂、拖车、保险等费用,回款周期被拉长会影响后续接单和周转。该公司表示,运费长期无法回收导致经营承压,员工工资和待遇也受到影响。从更广层面看,工程建设领域的账款拖欠容易沿供应链传导,增加上下游融资成本,削弱企业对外贸与海外工程服务能力,也不利于形成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对项目主体而言,合同信用受损还可能影响后续合作以及招采议价能力。 对策—— 依法依约推进纠纷解决,同时推动账款清理与履约治理。法律人士指出,托运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运费;承运方完成运输并依约开具发票后,付款义务应及时履行。双方达成的还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未按约继续履行,权利方可通过诉讼等方式主张欠款及逾期利息,并要求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业内人士建议,跨境运输与工程物资物流合同可更细化验收节点、对账周期、逾期利息与违约金计算方式,并建立“对账—开票—付款”闭环台账;对分期还款安排,可引入担保、抵押、保证金或第三方监管等措施,提高履约确定性。对付款方而言,应将供应链账款纳入统一财务计划和项目考核,避免因项目经理调整、审批链条拉长而导致支付责任被弱化。 前景—— 随着市场对合同信用与营商环境要求提升,“按合同付款、按节点结算”将在工程建设与物流服务领域形成更强约束。及时清理拖欠账款,不仅关系单一企业权益,也关系市场预期、产业链稳定和就业保障。就本案而言,若付款方尽快给出明确时间表并落实资金来源,通过协商完成清偿,有助于降低纠纷成本;如协商无果,依法维权将成为必要选择。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此事对行业的启示在于:跨境项目链条更长、风险更高,更需要制度化的履约管理,把口头“承诺”落实为可执行、可追责的安排。
诚信是市场运行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长期发展的关键。中铁十七局集团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应履行合同、兑现承诺上发挥示范作用。运费拖欠多年,不仅可能触及违约责任,也会损害企业形象与信用。相应机构可深入加强对工程承包领域账款支付的监督,完善信用约束,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同时,企业在合作中应强化合同意识与风险防范,必要时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以推动形成更公平、透明、守信的商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