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新技术叠加传统话术,电诈向“线上操控+线下取现”演变 随着通讯技术、合成语音等手段被滥用,电信网络诈骗不断翻新升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显示,部分犯罪分子利用拟声技术模拟亲属声音,抓住老年人识别能力相对较弱、对亲情更易信任的特点,编造“突发急事、急需用钱”等情境,诱导老人迅速交付现金。为躲避线上转账风控和资金追踪,犯罪链条分工更细:线上远程操控实施诱骗,线下安排人员上门取款、转移赃款,形成赃款变现的“最后一公里”。 原因——高危群体信息不对称与链条化分工推动诈骗成功率上升 从案件反映的作案方式看,诈骗得手主要依靠三点:一是以“亲属身份+紧急情境”叠加情绪施压,压缩受害人核实时间,使其在慌乱中作出决定;二是用拟声技术增强“真实感”,让通话更具迷惑性;三是针对部分老年人不便线上支付或不熟悉转账操作,改用上门收取现金,降低被拦截风险、提高成功率。 同时,诈骗产业链的“模块化”运作降低了参与门槛。有人抱着“跑腿取款、赚快钱”的侥幸心理,明知资金来源可疑仍参与取现和转移,成为连接上下游的关键环节。一旦放任“取现端”存在,赃款流转会更快,追赃挽损更难,社会危害也随之放大。 影响——侵害老人财产安全,冲击社会信任与基层治理 此类案件直接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也容易造成明显心理冲击,使受害人产生自责、恐惧,甚至带来健康风险。更深层的影响在于:拟声等技术被用于伪装身份,会削弱社会交往中的基本信任,连家庭成员间的正常沟通也可能被“真假难辨”的风险干扰。治理层面上,“跨地域、链条化”的电诈模式要求执法司法机关与金融机构、通信平台、基层社区形成更紧密协作,否则在取现、转移等环节容易出现监管和打击盲区。 对策——依法严惩链条末端,厘清主从犯责任,形成全链条震慑 典型案例披露,2025年4月下旬,被告人吴某涛经介绍得知可受指使前往各地收取诈骗资金牟利,随后按指令赴湖北黄石,假冒身份上门取款,并在现场拨通上线语音,由上线通过拟声方式冒充被害人亲属实施诱骗,先后从三名老人处骗得现金共6万元。吴某涛将现金转交他人,非法获利17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共同骗取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其明知他人实施诈骗仍提供取款、转移帮助,依法认定为共同犯罪,在其中系从犯。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审理阶段全额退赔并取得谅解,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 最高法发布案例时指出,要从司法层面斩断电诈赃款变现“最后一公里”,释放“诈骗必受惩、犯罪必追责”的明确信号。该案裁判要旨也传递出两点导向:一是加强对老年人等高风险群体的司法保护,严惩利用新技术实施的诈骗;二是在链条化共同犯罪中准确把握主从犯、作用大小与悔罪表现,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宽严相济。 前景——技术治理与社会防护并举,构筑反诈长效机制 展望下一阶段,拟声、深度合成等技术的普及可能继续降低冒充门槛,电诈手段或将更“拟真化”“场景化”。治理需要多线推进:其一,持续加大对取现端、转移端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可疑现金交易、频繁跨地取现等风险行为的识别与联动处置,压缩赃款出境和洗白空间;其二,推动平台、通信和金融机构完善身份核验与异常预警机制,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提升对涉诈语音、号码、账户的处置效率;其三,基层社区和家庭建立更可操作的“核实机制”,对借钱、转账、取现等请求坚持“二次确认”,必要时通过视频通话、当面核验、联系多名亲属等方式交叉验证;其四,面向老年群体开展常态化宣传和陪伴式辅导,提高对“紧急求助”“要求保密”“马上给钱”等高危话术的警惕,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受骗风险。
该案依法审理反映了司法机关斩断犯罪链条的态度,也提示社会治理面临的新挑战。在数字化时代——技术应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需要以法治和治理能力守住风险底线。本案判决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参照的裁判思路,也提醒公众:任何以牟利为目的参与违法犯罪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法律追究。守住底线、远离非法获利诱惑,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