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真正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传承目标

说到山东杨家埠年画,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正因为传承人家族保存了清代赴俄护照这种实打实的物质证据,我们才能搞清楚它对外销售的具体历史。专家们现在也常说,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实挺复杂,光盯着那些虚的不行,还得看实实在在的东西。这事儿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那个公约里也有明确说法,里面列举了“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就告诉我们,非遗要是没了具体的东西支撑,那可真是不行。 把非遗完全和“物质性”割裂开来,这种做法对保护工作不利。非遗的提出本身就是为了区分它和以建筑遗址为代表的“物质文化遗产”,这在学理上确实有合理性。可如果把这个界限划得太死,就可能把非遗本身蕴含的丰富物质维度给遮盖上了。 从整体性保护的视角来看,非遗的物质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物质遗存能证明它的历史。非遗大多来自生活实践,古代又没多少系统的文字记载,加上用的器物容易磨损消耗,现在普查研究的时候经常面临没史料的窘境。这时候口述历史虽然管用,但记忆主观性强且容易变,必须得和实物证据互相印证才行。第二是特定工具和实物是技艺传承的核心载体。技艺本身是非物质的,但它要表达、传授和创新都得靠具体的工具和物品。像雕刻师的刻刀、戏曲的服饰道具、烧制陶瓷的窑炉这些东西都不简单,往往是历代传承人根据需要精心改良的结晶。你想想看,傩戏没了面具、皮影戏没了皮影、夏布工艺没了织机,那还怎么存续?所以保护老戏台、老作坊和老窑口这些空间跟保护技艺本身一样重要。第三是非遗创造的物质成果是其文化价值的直观体现。精美的工艺品、独特的表演造型还有仪式中的特定物品都是非遗实践最终凝结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果。 现在虽然非遗保护工作有了不少成效,但对物质维度的关注和投入还是不够。好多跟非遗实践密切相关的工具、实物没被好好调查认定保护起来,很多民间文献也散落湮没了。这种状况不改的话,保护就只能停留在记录“技艺”本身的层面上,没法支撑起对历史脉络、文化生态和完整价值的深度阐释。 所以我们得把“活态传承”和“物质存证”有机结合起来,双轨并进。只有这样才能构建更立体丰满的保护与研究框架,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真正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的传承目标。这不仅是保护方法的深化,更是对文化遗产尊重与敬畏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