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交税的事儿,咱们今天就来盘盘到底怎么个说法

嘿,大家最近都在聊违约金交税的事儿吧,正好我也琢磨透了这个问题,跟大家分享一下。其实,山东省税务局早就把这个事儿给捋清楚了,咱们今天就来盘盘到底怎么个说法。 先说说啥叫违约金,就是你签了合同嘛,一方要是不按规矩办或者办得不好,就得给另一方赔点钱。像卖东西质量不行或者买方不付钱这种情况,就会导致退货或者合同黄了,这时候就会产生违约金。 那这笔钱都得交税吗?这得分情况看。第一种情况是,你做生意卖货或者干活的时候,买方违约了给你钱,这种钱税务上把它叫价外费用,得算到销售额里交增值税,还得把它记进收入总额里交企业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就稍微简单点,如果是因为没生意往来或者合同根本没履行而收的钱,因为没发生实际的买卖或者劳务行为,不用交增值税。不过这笔钱属于“其他收入”,得算进应纳税所得额里交企业所得税。 再来说销售方收钱的事儿。如果合同没履行过,大家都没干活那肯定就不交增值税了。但如果合同已经履行过了,两边都有生意往来,那你收的这笔钱就属于价外费用了,得把它和合同价款合在一起算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里写得明明白白。 那么开不开票呢?这也看情况。如果这笔违约金是税法里说的那种价外费用,就必须把它算进主营业务里给付款方开票。发票上的名目得跟主营的一样税率也一样。要是这笔钱压根就不是增值税该管的事儿,那就别开票了,开个收据或者普通的资金往来凭证就行。 最后说说企业所得税咋处理。收钱的一方肯定得把这笔收入算进应纳税所得额里交税。付钱的一方呢?只要这是因为经营活动违约的钱,而且金额合理、真实、跟合同相关,就可以在税前扣除。不过要注意啊,像行政罚款那种是不能扣的。 政策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12号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文件,还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来源是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发的。 对了,这次给大家科普这个事儿的时候,我们还参考了财政部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