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给生态环境部发了个请示,问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时候,怎么把握“就近原则”。生态环境部立马就回复了(渝环〔2026〕10号)。 复函里说,“就近原则”主要是为了防着环境出事儿,别把危险废物大老远地运走。但也不能光看距离,还得看本地有没有能力收、技术行不行、价格合不合理。别为了离得近就拦着不让运,这也不能“一刀切”。 复函明确了,要是要处理危险废物的话,尽量还是在本省处置。要是本省的设施不够用了,那就让旁边的省或者合作的省帮帮忙,就近分享设施。至于用来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呢,市场说了算,只要符合环保标准就行。别拿“就近原则”当幌子,去拦着人家为了利用而跨省转移。还有在一个省的范围里头,绝对不能搞什么行政壁垒拦着处置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