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叫全女士的妈妈花18万元请律师,想让在澳大利亚读书的儿子结束恋爱并保住学业,结果儿子自己退学还和女友同居,全女士要求退费却被拒。律师事务所辩称是经过司法局审核的,但合同里写着不退费,还说违约要付30%的费用。华东政法大学的孙煜华教授指出,这合同看起来是法律服务,其实是帮人分手,可能不合法。张玉霞律师也说,这种“签了不退费”的条款限制了客户权利。 孙教授还质疑律师什么时候变成了“分手大师”,认为这超出了法律服务的范围。这个案子不光暴露了个别律师行的问题,也说明大家对法律服务有误解,监管也有漏洞。专家建议监管部门查查律师是不是把别的服务包装成法律收费了,还要看看合同条款合不合法。全女士已经去投诉了,大家也被提醒以后委托律师要注意三大点:服务是不是法律范围内的、合同里有没有不合理的条款、还有那些“包成功”的宣传是不是真的。 虽然这是个消费纠纷的小事,但背后反映出法律服务要怎么商业化和专业化的问题。大家都得好好管管这行业才行。目前司法部门已经受理投诉了,接下来的进展还得看监管怎么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