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工伤时,很多劳动者会纠结一个问题:是不是非得做伤残鉴定?其实这事儿不绝对,要不要做主要看具体情况。不过要是没去鉴定,很可能会影响到手里拿的赔偿金。 那些伤情稳定了、留下残疾或者劳动能力受影响的人,按规定是必须要做鉴定的。这个鉴定结果是领钱的前提。比如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等级给,最高能拿27个月的工资;1到4级的伤残职工每月能拿工资的75%-90%;要是5到10级的职工离职了,还能领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 有个建筑工人的例子很典型。他左手功能丧失,被鉴定为7级伤残。除了拿到13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离职时他还拿到了10万元的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要是当初没去做鉴定,这些钱可就拿不到了。 当然也有可以不做的情况。像轻微擦伤、软组织挫伤这些没啥大碍的伤,或者只是短暂头晕耳鸣这类没留下永久性损伤的情况,只要不影响干活就不用做。 有位办公室职员就是这样的。他扭伤脚踝休息了两周就好了。因为没影响劳动能力也没做鉴定,但医疗费还是报了,两周的工资也一分不少地拿回来了。 要是不做鉴定可能会有风险。首先赔偿金可能少了,因为等级是计算各项赔偿的核心依据;其次维权没依据了;最后还可能错过最佳时机。 比如有个工厂工人右手部分功能丧失了,但怕麻烦没去做鉴定。一年后病情加重再去做时等级被降了下来,拿到的赔偿大打折扣。 那到底怎么判断要不要做呢?可以问问专业医生看看能不能留下残疾;也可以评估一下恢复情况;或者直接咨询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申请鉴定的时机一般是伤情稳定之后,通常是治疗结束后的3到6个月内。具体流程是单位、职工或者家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带上工伤认定决定书和病历资料这些材料。如果对结果有异议还能在15天内申请再次鉴定。 处理工伤的时候既要遵守法律规定也要灵活应对生活实际。到底要不要做伤残鉴定,得结合自己的伤情、医生的建议和对权益的需求来综合考虑。及时找专业人士咨询帮忙才能让工伤保险真正起到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