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这边刚审完一个故意杀人案,被告人死活不认账,闹得挺僵。前几天,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组了个合议庭,把田永明那个案子再审的事儿给公开开庭审理了。这案子因为牵扯到累犯、前科还有见义勇为这些事儿,大家伙儿都在盯着看。大家争论的焦点主要就在田永明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 被告和律师说,他是大意才弄死了刘铭富,不是故意要下手。田永明还当庭翻供了,说他之前因为强奸罪坐牢是遭大嫂冤枉的,说这是后来干坏事的导火索之一。检察院那边还有刘文华律师立马就反驳了。刘律师拿着司法鉴定意见书说,死者身上那两道深伤都扎进了胸腔,创口特征很明显是直接主动捅的。按力学和本能反应分析,平时推搡打架绝对不可能弄出这种严重且有目的性的伤口。 证据摆在那儿挺硬气,说明下手特狠,目标特准。还有现场的情况也能看出来这人坏得很。那时候田永明跟别人吵架,刘铭富上去劝架,他母亲也拦着都没用。这一连串的过程看得清清楚楚,说明他当时那个劲儿根本控制不住。 刘亮刚是被害人的儿子,他说这次再审比第一次庭审好多了,特意提到了他爸当时见义勇为的事儿。他觉得这是判定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意的一个大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田永明这次终于给家属道了歉,不过家属根本不领情。他们觉得这人根本没真心悔过,就是为了逃避法律惩罚才这么说的。 法庭也说了田永明是有前科的累犯。他说以前那是诬告根本没证据支持,还跟以前判的案子里认定的情况对不上号。他这次犯罪离上次刑满释放没多久。 这场庭审开了大概三个小时。法官把两边的意见都听了一遍。因为案情重大复杂还受关注多,法院宣布休庭了,以后再找时间公开宣判。 法律得讲公正不搞歪门邪道的正义。不管被告咋狡辩,事实证据才是判案的根本依据。大家都盼着法院把事儿查清楚了再按规矩判个明明白白的结果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