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是真的冤大头啊,那时候小李在2019年11月开着轻型货车,转个弯没减速,结果把老张开的摩托车给撞上了。摩托车被撞飞了,又歪歪扭扭地撞到了4S店门口放的两台展车,把车子撞得挺严重的。交警查了一下,最后把全责给了小李。 这两辆新车本来还没上牌,就因为这一下变成了事故车,连发动机盖的漆都裂了。4S店那边觉得光是修车钱不够,还得算上车子贬值的损失。虽然说现在的车修修补补肯定能弄好,可一旦有了“事故车”这个标签,车子的价格立马就会打个折扣。当时这款车卖18万元,要是记录里写上事故的话,起码要便宜1万元才能卖出去。所以4S店把这笔贬值损失写到了诉状里,跟小李要2万元。 小李和4S店商量了好几次都没谈拢,后来只好打官司。法院找了第三方机构去评估,结果说是这两辆车因为这次事故贬值了大约2万元。法院觉得啊,待售的新车跟一般二手车不一样,大家买的时候特别在意是不是全新的、有没有事故。虽然现在修好了,但记录上那一笔可去不掉了。小李这是因为重大过失才导致了这事儿发生的,按道理就得赔这笔钱。最后法官判小李给4S店赔2万元的贬值费。 这其实就是《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说的那个极端情况。一般来说贬值损失法院是不支持的,但要是像这种待售或者运输中的新车受损严重,金额又能算得出来的时候,法院就会酌情赔偿一点。小李这次就是正好碰上了这种倒霉事。 法官通过这个案子也提醒咱们大伙:开车上路的时候规则意识才是最大的安全保障啊!每一次剐蹭、每一次事故背后可能都有一笔隐形的赔偿费。多注意一下减速观察什么的,说不定就能省下好几万块钱呢。大家开车都平平安安地回家才是最重要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