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家庭纠纷投下阴影,未成年人往往成为最无辜的受害者。
如何在司法程序中更好地保护这一特殊群体,帮助他们走出困境、重获希望,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重要课题。
北京法院的实践表明,答案在于创新和融合。
近年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将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行之有效的社会调查制度经验,创造性地运用到未成年人民事审判领域,建立了社会调查、观护工作机制。
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力量,让他们以社会观护员的身份深度参与到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中。
在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办理的一起典型案件中,这一机制的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一名叫小贝的学生因家庭纠纷陷入厌学困境,拒绝返校。
法院与社会观护员携手,通过走访家庭、深入了解、专业分析,帮助各方当事人理解孩子的真实心理状况。
观护员不仅为庭审提供了专业支撑,还根据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了返校计划,并进行持续陪伴引导。
最终,小贝重返校园,重拾学习的信心。
这个案例背后,是北京法院"相伴青春观护站"搭建的司法保护桥梁,更是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原则的司法温度。
社会观护工作的运作机制具有多维度的特点。
观护员协助法院全面了解案情,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并在判决生效后进行回访考察,确保判决文书得到有效履行。
这种全流程、全方位的参与方式,充分彰显了少年司法的联动性、参与性、教育性和保护性,形成了专业司法社工力量深度融入家事审判的工作格局。
数据显示了这一创新机制的显著成效。
截至2025年12月,北京市各级法院已在440余件疑难复杂、矛盾激化的涉未成年人家事案件中开展该项工作,调撤率达到78%,远高于一般家事案件的平均水平。
其中,石景山法院在70余起案件中开展该项工作,服判息诉率超过90%,协助8名涉诉未成年人重返校园,部分学生还考入了重点大学。
这些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家庭的和解、一个个孩子的重生。
北京法院的这一做法已获得广泛认可。
相关经验被纳入《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体现了其示范意义。
社会观护工作也被列入2021年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40个重点项目、2022年青年工作50个实事项目,得到多家中央及市属主流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这一机制的创新反映了现代司法理念的进步。
它不仅关注案件的法律处理,更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通过引入社会专业力量,法院实现了从单纯的纠纷解决向综合保护的转变,从被动的司法干预向主动的预防引导的转变。
这种做法协同推进了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未成年人保护既是司法命题,也是社会命题。
把孩子从家庭纷争的阴影中“拉回到阳光下”,不仅需要一纸裁判的公正,更需要专业力量的介入、制度闭环的支撑与多方协同的耐心。
持续推进社会调查与观护机制建设,推动纠纷实质性化解,既是在守护每一个孩子的当下,也是在为更长远的社会治理与法治进步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