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跟财政部在12月31日的时候,发了个公告,说公租房的税收优惠政策要给它再延续下去,一直到2027年12月31日为止。这事其实挺关键的,能给咱们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加把劲,让它稳当发展。咱们都知道国家一直在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嘛,所以这个政策跟那个是连着的。 公告里头说,这些优惠政策不光是盖房子的时候管用,运营、买卖还有租给别人的时候都能用。比如盖房的用地还有盖好了以后的占地不用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子盖好管起来的时候,经营单位也不用交建设和管理涉及的印花税。在筹集房源这块儿呢,经营单位买房子来当公租房的话,契税和印花税都免了;要是有企业或者社团转让旧房子当公租房,而且增值额不超标,土地增值税也免了。 到了运营管理这块儿更实在。公租房本身不用交房产税;收的租金也不用交增值税;还有那些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领的租房补贴个税也不用交了;甚至双方签协议的印花税也一笔勾销了。业内的人分析说,这几个方面的导向特别明确:第一是少收土地、建设和交易这块儿的税,让大家都想参与进来多盖房子;第二是减少运营时的税收压力,这样经营单位就能把活儿干得更好;第三是直接给老百姓减负。 公告里还特意提了一句:经营管理单位得把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单独算清楚,要是混着算或者不分开的话,可就享受不到优惠了。这是为了保证钱真金白银地流到保障房上去。 从大面上看,这次政策跟国家最近强调的方向是一致的。现在房地产市场正在转型呢,多支持一下公租房能帮着稳住市场预期。数据显示到2023年底为止,全国公租房已经帮超过6000万人解决了住的问题。这个政策往后延续能给“十四五”期间的保障房建设一直提供动力。 咱们国家一直在努力夯实住有所居的基础嘛。用税收这根杠杆把更多的钱往保障房这边引。不光能让中低收入的老百姓还有刚来城里的新市民有个地方住得踏实点,对房地产搞个新模式也有大用处。随着这些具体措施都落实到位了,市场上的人肯定更愿意干了。这样一来住房保障体系就能发展得更高质量、更可持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