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随着我国60岁以上人口突破2.8亿,失能老年人占比达18.3%,传统以家庭为主的照护方式压力陡增。虽然现行养老保险覆盖10.5亿人,但专业护理服务供给不足、费用偏高的问题愈发突出。 【原因】 国家医保局会同七部门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将退休人员纳入缴费主体,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落实社会保险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二是回应护理服务供需缺口扩大、市场缺口约年均2000亿元的现实;三是参考德国、日本等国家的制度经验。与试点阶段地方筹资方式不同,新方案按全国统一0.15%费率执行,在控制个人负担(月均约6—15元)的同时,提升基金可持续性。 【影响】 新政落地呈现三点特点:一是更聚焦缴费基数,仅以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补贴等非固定收入不纳入;二是办理更便捷,通过医保系统自动划转,实现“无感参保”;三是保障更兜底,民政部门认定的约1400万困难群体享受免缴政策。截至5月底,全国已完成首轮扣费,涉及1.3亿退休人员,系统投诉率低于0.03%。 【对策】 制度设计强调三项保障机制:一是设立独立基金账户,实行省级统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二是设置五年费率稳定期,便于参保人形成稳定预期;三是提供居家、社区、机构三类服务选择,最高报销比例可达70%。在浙江、江苏等地,还配套推出“护理服务包”,将康复训练、精神慰藉等纳入支付范围。 【前景】 财政部测算显示,到2030年基金规模有望超过5000亿元,可支撑约800万失能老人基础护理需求。下一步将探索“长护险+商业保险”衔接模式,开发居家照护责任险等涉及的产品。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专家认为,此制度创新推动保障从“经济供养”拓展到“服务保障”,为应对深度老龄化提供了可复制的路径。
面对老龄化带来的长期照护压力,制度建设既要回应公众对“每一分钱花到哪里”的关注,也要解决“真正需要照护时是否有人可依、费用是否承担得起”的现实问题。通过小额、持续、可追溯的筹资,换取失能风险来临时更稳定的制度支持,表明了社会保险互助共济的价值。随着政策宣传、经办服务和监管机制深入完善,长期护理保险有望成为保障老年人有尊严生活的重要支点,也为家庭减负、为社会稳定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