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撞死了人,除了要蹲4个月的大牢,还把原本刚到手还没捂热乎的c1 驾照给吊销

把那辆电动车开得飞快的臧某,因为在广西贵港撞死了人,不光要蹲4个月的大牢,还把原本刚到手还没捂热乎的C1驾照给吊销了。事情是这么回事,去年深夜,臧某骑着电动车在贵港市中山路东侧的主车道上狂奔。快到桂林路那个交叉路口时,旁边那位老人陈某突然从中间的隔离花带里冲了出来。臧某那会儿光顾着赶路没刹车也没看路,直接就把老人给撞飞了几米远。送去医院后,老人因为年纪大伤势重没救回来。警察赶到现场一看,电动车把上的机动车牌照特别显眼。查完证据后,交警给出的事故认定书说:臧某大半夜开着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里跑,没观察情况是这事儿的主因,他得负主责。而陈某不走路边的人行道直接横穿马路也有不对的地方。港北区人民检察院把这事告到了法院,法院判决臧某拘役4个月。刑满释放那天臧某去处理驾照,没想到等来的不是暂扣而是吊销的决定,还得两年内不让他重新考。听说这事儿之后,90%的车主都会问:我明明是骑的电动车,怎么连汽车驾照都能被吊销?其实答案在《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写得很清楚:只要你违反了交规出了大事还构成犯罪,不管你开的是啥车,手里要是有汽车驾照就得一并吊销。臧某虽然骑的是电动车但他手里有C1本,而且撞死人已经够得上犯罪了。好多人总觉得骑电动车就不用守规矩可以随便乱窜闯红灯。但这个案例告诉所有人:不管你是走路的骑车的还是开车的,只要因为自己的错把人撞死了判了刑,手里的机动车驾驶证肯定保不住。千万别觉得骑电动车就是护身符有侥幸心理,一旦出事代价可能就是一辈子都握不住方向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