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随着城市更新和片区开发提速,征收补偿中的突出难点之一是“权属是否清晰”。此次公告涉及的后柯村南区102-1号房屋位于马銮湾新城海沧片区旧村整村改造(后柯村)项目范围内,依法应予征收。公告明确,该房屋产权共有人包括柯其名、柯锦标、柯维仁(均已故),用地红线面积494.44平方米、房屋占地面积376平方米,并对各方享有房屋间数作出具体说明。继承链条尚未完全厘清的情况下,如何在不影响潜在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动征收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成为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原因—— 从基层治理实践看,旧村改造常常牵涉历史形成的共有权属、代际更迭以及材料缺失等情况。部分房屋在过去交易、建造、分家过程中未及时完善权属登记或继承手续,再加上权利人去世、继承人分散等因素,容易出现“已知部分继承人、其余继承人难以确认”的局面。公告所述“目前无法查清全部继承人”,正是典型的权属核验难题。为避免征收长期停滞,也为减少程序瑕疵引发的后续争议,依法采取公告送达、公开征集权利主张,是在程序中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常见做法。 影响—— 一上,征收补偿是旧村整村改造推进的关键环节。若个别房屋权属问题久拖不决,项目节点可能被动延后,进而影响片区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落地和整体居住环境改善的进度。另一方面,涉及继承与共有的补偿安置安排,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公告将房屋基本信息、补偿安置方式、权利主张渠道、材料要求以及涉外主体证明手续等内容一并说明,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引导权利人依法主张、降低纠纷发生概率。同时,公告对“公示期满无权利人提出主张”的后续处理作出说明,并为可能出现的新增权利主张预留救济空间,体现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慎处理。 对策—— 公告提出的处置思路是: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拟对102-1号房屋实行产权调换补偿安置,由已知继承人柯瑞兴作为使用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管理安置房;公告期为30日,权利人或继承人可在公告期内携带亲属关系证明或其他权利主张材料(如继承公证、裁判文书等)、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前往东孚街道办事处申报主张。对外国公民或无国籍公民等情形,公告明确需依法办理公证认证或履行对应的条约手续,以确保程序合规。 同时,公告对后续风险作出“兜底”安排:若公示期满仍无权利人主张,待使用人出具具结书后签订协议并办理产权调换,安置房管理收入专项用于该房屋维护管理;今后如其他权利人依法主张权利,由使用人依法返还应得权益。此类安排在操作层面主要解决两点:一是避免补偿安置因权属不明出现“无人可签、无人可领”的僵局;二是通过专项用途约束与返还义务,尽量减少代签代管可能带来的利益冲突和后续争议。 前景—— 随着城市更新持续推进,类似“征收范围明确、权利链条复杂”的情况仍可能出现。下一步,基层在推进旧改征收中可更强化三上工作:一是健全权属信息核验与家庭成员关系调查的协同机制,推动登记、司法、公证、社区等多方信息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共享;二是细化公告送达、证据留存、异议处理等程序规范,提高征收行为的可预期性与可追溯性;三是加强政策宣传与法律服务供给,引导群众及时办理继承、确权等手续,减少历史问题在征收环节集中暴露。就本案而言,公告明确的时间范围为2026年2月7日至3月8日,后续权利主张与协议签订进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该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落实效率,也将为同类案例提供可参考的处置样本。
在城市更新与历史遗留问题交织的背景下,厦门海沧区的此案例为类似情形提供了参考。如何在推进发展中兼顾效率与公平、在制度推进中统筹历史与现实,考验基层治理的能力与水平。这既是一项具体的行政事务,也表明了依法治理、规范运行的实践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