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这个问题,高女士原本是从安徽嫁到江苏泰州的,她把户口迁到了丈夫所在的村子,承包经营权证上也有她的名字。2024年春天,因为高速公路修建,高女士所在的村子要拆迁。眼看着补偿快结束了,她还没拿到钱,找征收部门一问才知道,人家说她离过婚,不给补偿。高女士不服气,觉得自己的户口和名字都在,凭什么因为离婚就没份?为了弄个明白,她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拿到了一份《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方案里写得很清楚,只要在村里还有地,离婚的人照样能拿安置房或者钱。所以说,征收部门说离婚就不给补偿,这完全是搞错了事实和依据。现在的关键是法律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法律,高女士户口没走还是村里的人,有资格享受到成员权益。承包证上有她的名字这是硬证据,离婚又不影响这块权利。这下情况就很清楚了,征收部门是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 高女士要是还想争取补偿,最好先拿着相关法律依据和部门好好谈谈;要是谈不拢就只能找律师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