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产品品牌建设与产销服务中心主任贺娇龙因公殉职,真的让人痛心疾首。她在1月14日那天工作时不幸坠马去世了,这个消息一出来,大家都觉得特别难过。贺娇龙一直都在基层搞农产品品牌建设,特别是在昭苏县的时候,她做了很多实事,创新了不少办法,让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得特别好,大家都对她赞不绝口。 这事儿传开以后,好多人都给昭苏县的相关部门打电话、在网上留言表达怀念之情。有些网友还提议给贺娇龙立个雕像或者画像,永久纪念她的贡献。昭苏县文旅部门回应说,他们一直在关注大家的呼声,已经向上面的党委政府汇报了情况。他们表示对贺娇龙的离世感到非常痛惜,对她的奉献精神也致以崇高敬意。 大家对于立雕像这个事儿也展开了讨论。新疆日报在1月21日发了篇文章指出,立雕像可不是简单的艺术行为,还涉及到历史见证和文化传承呢。他们提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里有明确要求,建立纪念设施必须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还有《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也对雕塑立项和选址有详细规定。所以公共纪念设施的设立得慎重决策啊,不能随便乱来。 虽然网友们喊着要立像纪念贺娇龙,但其实他们内心深处是想褒扬她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不过纪念形式还是可以多样化一些嘛。最近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发起了一个月季新品征名活动,“娇龙”这个名字大家都挺喜欢的,好多网友提议用这个名字来纪念贺娇龙呢。科研团队说会考虑名称注册和情感象征这些因素,看看能不能用花卉命名来延续纪念。 我觉得这样做挺好的呀,既有温度又能寄托哀思。贺娇龙同志的离世对新疆基层干部队伍是个不小的损失,但她的事迹也展示了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公共纪念设施设立的时候得兼顾法治精神和社会效益才行。最重要的是传承她的奉献精神、凝聚奋进力量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事情。 大家对纪念方式展开理性讨论说明大家法治意识和人文关怀都在提高呢。在缅怀英模的同时我们也得把他们的精神融入到实践中去推动事业发展吧?这才是对奉献者最好的告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