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本该回家睡觉的凌晨28分,长沙天心区某火锅店门口发生了件让人脸红心跳的事。3月15日这天晚上2点多,霓虹灯明明很亮堂,路上却突然乱套了。年过三十的张某某和唐某某,居然像孩子一样当街搂抱扭打,还干出不少不雅动作,吓得旁边路人都大喊大叫。大家赶紧掏出手机拍视频,结果这两个人不但不收敛,反而在那哄堂大笑,把公共场所当成了自家客厅。 有商户和市民报了警,天心公安分局的巡逻民警马上就赶到了现场,把正在“表演”的两人给控制住了。面对警察,两人还想拿“喝多了”或者“开玩笑”当借口蒙混过关。可法律是不讲酒味的。经过初步调查,这两人的行为已经涉嫌寻衅滋事罪,比普通的治安案件严重多了。案子还在进一步办理中呢。 其实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搂抱、扭打,既侵犯了别人的尊严,又扰乱了公共秩序。我国法律里有规定,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严重混乱的,要被判刑。现在视频、照片、证人证言都把证据链给连上了。张、唐两人能不能争取到缓刑或者从轻处理,关键就看他们能不能认罪赔礼道歉了。总之,成年人做事得算算账,底线守不住就得吃官司。 夜里的街景再热闹也不能成借口。三十岁不是犯错的护身符也不是法律的挡箭牌。真正的成熟就是在任何场合都得守规矩;真正的体面就是把私事关进公德的笼子里。下次要是再有人把丑态拍成视频发到网上,恐怕等待他的就不是啥流量狂欢了,而是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和大家的共同指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