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意识扎根在每一片山林里

咱们今儿说说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人民法院干的一件大实事。他们请来了省人大代表,一块儿把联合巡护队拉进了深山老林,专门去宣讲生态法治。这一趟下来,大伙儿都感慨,这不光给老百姓补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更是把法治意识深深刻在了每个地方的每一个角落。 为什么这么做?说白了,大兴安岭那地界儿虽说资源丰富、景色漂亮,可地理位置偏远、人也少,好多人对啥是生态保护法根本没个概念。大家伙儿有时候就想随手采点野花野菜,或者打打野味儿。再说了,一线的检查站和林场的工作人员也挺难办,识别动植物难不说,想找个证据也不容易。这种情况下光靠死记硬背法律条文肯定不管用。 新林区人民法院这次的做法太巧妙了。他们带着人大代表深入杜鹃谷珍稀植物保护基地、林场检查站这些典型的地方去宣讲。这样一来既发挥了人大代表接地气、懂情况的优势,又有法官用专业知识把法条讲活了。特别是在杜鹃谷那个地儿,巡护队跟大伙儿掰扯明白野生杜鹃花对水土保持有多重要,要是乱采乱卖会受到啥法律制裁。这就把“保护就是发展”的道理摆得明明白白。 到了林业检查站那边,他们更是结合实际发生的非法猎捕案例来讲《野生动物保护法》。这样一来检查员不光更懂法了,还觉得自己不光是执法的人,更是得给大伙儿做表率的人。这就打通了司法服务和生态保护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往后咱们还得琢磨琢磨怎么把这种好模式延续下去。一方面得建立一个定点加流动的长效机制,把联合巡护的范围扩大到更多的生态脆弱区和人口聚集地;另一方面还得借助短视频、直播这些手段扩大宣传覆盖面。 最重要的是得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配合。林业、公安还有司法这几家得把信息共享起来执法联动起来,这样才能提高破坏生态违法行为的查处效率。 咱们还能探索一下建“生态法治教育基地”。把那些典型的地方变成常态化的普法平台和实践教学点。 前景肯定是光明的。国家现在对生态文明建设越来越重视了。这次联合巡护活动不仅让大伙儿法律意识提高了、生态责任感更强了,也为咱们以后完善地方性法规、创新司法服务模式攒下了经验。 展望未来啊,只要咱们一直坚持深化法治宣传、健全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大兴安岭完全有可能成为生态法治建设的排头兵。为了咱们北方的生态安全屏障能够稳稳当当、扎扎实实地立起来! 结语里说了嘛: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这趟巡护活动从法庭走到了山林深处,把冷冰冰的法律条文变成了实实在在的现场指导。这就是把“司法为民”和“生态优先”这两样东西紧紧结合在一起了! 到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今天咱们只有让法治意识深深地扎根在每一片山林里头、渗透进每一处生活当中去!才能凝聚起最广泛的生态保护合力!绘就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壮美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