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河南省人民会堂举行表彰仪式;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河南省委联合授予漯河市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民警王妙丽两项重要荣誉,以表彰她1月3日的见义勇为。 当日傍晚,漯河市区发生持刀伤人事件。执勤归途中的王妙丽面对凶器,迅速上前,用身体保护群众。她脸颊上的伤痕,见证了当时的险情。该行动既是23年从警经历的本能反应,也是共产党员初心使命的体现。 表彰现场,身着警礼服的王妙丽胸前勋章闪耀。她发言中表示:“荣誉属于全体政法战线战友,属于见义勇为的河南人民。”这番话说明了新时代政法干警将人民利益置于首位的精神。 从勇救师生的王玉荣,到扫黑先锋任长霞,再到王妙丽,中原大地的英雄谱不断延续。这些巾帼英雄在平凡岗位上挺身而出,诠释“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内涵。数据显示,近五年河南政法系统涌现省级以上英模人物47人,见义勇为表彰对象超过300人次。 此次表彰具有多重意义。一上强化政法队伍正向激励,树立清晰可学的标杆;另一方面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崇尚英雄、争做先锋”成为社会风尚。当前平安中国建设进入关键期,此类典型宣传有助于凝聚社会治理合力。 展望未来,政法系统将完善英模选树机制,建立常态化宣传平台,优化从优待警政策,让英雄精神转化为法治建设的持久动力。正如与会干警代表所言:“要在各自岗位上践行英模精神,筑牢守护群众安全的铜墙铁壁。”
对一座城市、一个省份而言,安全感既来自制度与治理,也来自关键时刻有人挺身而出的勇气与担当。荣誉的意义不仅在于表彰个人,更在于把忠诚为民、敢于斗争的价值取向立起来、传下去。让英模精神在岗位上生根、在制度中落地、在社会里传扬,才能汇聚守护平安的力量,照亮更多人前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