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13条禁令,把涉企行政检查规范化。这次发布的文件叫做《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负面清单》。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调了防止不规范执法等问题,检查从一开始就紧紧盯住权限和程序这两个关键环节。清单里面列了44种禁止做的行为,还有很多具体规定。省局制定这个清单的目的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执法行为,也是为了推动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文件由石跃新发表。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这十三条禁令具体化和公开化了,给涉企行政检查划定了清晰的红线。清单涵盖了检查前、中、后的全部流程,从启动到结束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严禁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单独进行检查,也不允许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进行检查。对于检查过程中不礼貌或者粗暴的行为也严令禁止,同时还不允许选择性执法或者差别对待被检查单位。 针对不廉洁行为和保密工作也有详细规定。严禁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接受利益输送,也不允许暗示第三方服务谋利或者向企业摊派费用占用财物。对于保密工作也强调得很清楚,严禁泄露在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石跃新在文章中说这个负面清单是规范药品监管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制度举措。这次发布的文件不仅明确了红线和底线,还突出了实务指导与刚性约束。石跃新认为这次举措将会给全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