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共空间“随手拍”越界现象再现,名人家庭遭遇围观干扰 据多段网络视频显示,近日在广西崇左一处山地步道,霍启刚、郭晶晶与子女等家人以休闲装束徒步,随行仅见景区向导;因山路湿滑、台阶陡密,霍启刚背负较大背包照顾孩子,行进间体力消耗明显。其间,部分游客持续近距离举手机拍摄并伴随议论,视频显示当事人多次回避镜头、神情趋于紧绷。对应的画面在社交平台传播后,引来公众对“围拍是否侵扰他人”“公共场所能否随意发布他人影像”“未成年人出镜应如何保护”等讨论。 原因——流量驱动与规则意识不足叠加,景区管理与平台治理存在缝隙 分析认为,类似事件频发,与多重因素有关。 一是“偶遇名人”被视为可迅速获得关注的内容资源。在算法推荐与流量变现的刺激下,一些人将拍摄对象从风景转向他人,把“记录”异化为“围观”。 二是对边界与法律认知不足。公众往往将“公共场所可拍摄”等同于“可近距离拍人、可随意传播”。事实上,个人肖像、隐私与名誉受法律保护,尤其是未成年人影像的采集与传播更需审慎,任何以娱乐化方式持续跟拍、怼脸拍的行为,都可能构成对他人安宁生活的干扰。 三是现场秩序引导不足。热门景区在节假日或网红点位客流集中,若缺少醒目标识、巡查劝导与快速处置机制,少数人的越界行为容易带来跟风效应。 四是网络平台“二次扩散”放大影响。即便现场拍摄时间短,一旦上传传播并被剪辑、配字幕甚至引申解读,当事人及未成年人可能长期处于不必要的曝光中。 影响——侵扰私人空间与安全风险上升,文明旅游形象受损 此类围拍行为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 对个人而言,近距离围拍会增加心理压力,打断正常游览节奏;在山地徒步等高风险场景,注意力被分散还可能诱发摔倒、碰撞等安全隐患。对未成年人而言,影像外泄可能带来“可识别信息”扩散风险,甚至引发网络跟踪、恶意评论等次生伤害。 对景区与城市形象而言,围拍、喧哗、追逐等行为与“文明旅游”要求相悖,影响其他游客体验,也不利于当地文旅口碑的长期积累。 对社会舆论生态而言,若以“窥私式围观”替代对公共议题的理性关注,容易助长以流量为导向的内容生产,模糊公共表达与个体权益的界限。 对策——以法治与公序良俗划线,多方协同减少“围拍冲动” 治理此类问题,需要法律规范、景区管理、平台责任与公众自律共同发力。 其一,强化规则提示与现场管理。景区可在入口、热门打卡点和狭窄路段设置“文明拍摄”提示牌,明确不得近距离追拍、不得影响他人通行与安全;加强巡逻劝导与志愿服务,对聚集围拍及时疏导,必要时联动公安维护秩序。 其二,倡导对未成年人影像更高标准保护。对含有未成年人清晰面部、姓名、行踪等可识别信息的视频,拍摄者应主动打码处理或避免发布;平台对涉及未成年人隐私风险内容应完善识别与处置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其三,平台完善“公共空间拍摄”内容治理。对明显怼脸跟拍、诱导围观、煽动评论的内容,应降低推荐、提示风险乃至下架处理;同时通过弹窗提示、创作者公约等方式,强化“先征得同意、再发布传播”的规则意识。 其四,公众回归文明旅游常识。偶遇公众人物可礼貌点头致意,但不应将对方视作“素材”;确需合影应征求同意,被拒绝后应尊重离开。对他人而言,保持一米距离和不打扰,是最基本的善意。 前景——从“围观冲动”走向“权利共识”,让公共空间更有边界感 随着全民影像记录成为生活方式,如何在公共空间兼顾信息表达与人格权益,是现代社会的共同课题。可以预期,随着民法典相关权利意识普及、平台治理精细化以及景区服务升级,公众对“可拍”与“可发”的区分将更清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共识也将深入强化。公共空间不等于无边界空间,文明的进步,正体现在对他人安宁与尊严的尊重。
公共空间可以容纳多样目光,但不应纵容无边界的打扰。文明旅游的意义不只在“看风景”,也在“尊重人”。当每一次偶遇都能以克制与礼貌收场,当每一次发布都能顾及隐私与儿童保护,旅行的体验才不会被围观与喧嚣冲淡,公共文明也会在这些细节中不断累积与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