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有时候大家一时冲动,遇事就想动手,但其实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往往会把事情搞得更糟。武功法院指出,动手伤人可不是闹着玩的,无论最后谁赢谁输,“动手”这个动作本身就要付出高昂的代价。别以为打赢了就万事大吉,“打赢了坐牢”是很现实的风险,只要致人轻伤,就触犯了《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具体怎么判,主要还是看伤情鉴定结果,而不是谁先动的手。要是轻伤一二级或者重伤,就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手段特别残忍致人重伤残疾的,甚至可能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当然了,如果事后能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一般会从轻处罚;要是拒不赔偿,那多半就得实刑伺候了。 反过来看要是打输了住院也不轻松,“打输了住院”说得就是民事赔偿这块。根据《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只要造成了对方伤害,不管构不构成犯罪,加害方都得赔。赔偿的范围可是不小,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这些基本费用肯定都得算进去,要是把人致残了,还得赔残疾赔偿金和辅助器具费。责任这块儿也别想着含糊过去,大家如果是互殴的话双方都有过错,最终还是得按过错比例来分担损失。 要是赖着不赔后果更严重,民事判决下来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查封冻结财产,甚至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刑事案件中不赔偿的话还会从重处罚,缓刑基本就没指望了。而且坐牢留案底这件事不仅影响自己的政审就业,还会连累子女的前途。最后核算一下成本:坐牢伤身还伤财;要是涉及赔偿的话——就说这个最直接的1000元罚款吧——这一笔支出可不便宜。武功法院这番话其实是想告诉大家遇事冷静点才是明智之举,打架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千万别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