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随着线上线下营销加速融合,广告触达更快、传播更广;总体来看,我国商业广告主流仍较为真实规范、信息透明,为消费者决策提供参考,也为市场供给注入活力。但也要看到,少数广告制作发布主体为追逐流量与转化,刻意合规边缘游走:用醒目的大字制造强承诺,用不易辨识的小字设置免责条款;随意使用“第一”“首创”“最佳”等绝对化或排名化表述;对影响购买决策的限制条件、适用范围、费用构成等提示性信息标示不明显,甚至通过“人设包装”“概念拼贴”等方式混淆视听。这类“擦边”广告看似吸睛,实则侵蚀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原因—— 一是利益驱动与责任错配。部分经营者认为“夸一夸”“藏一藏”能换来更高点击与成交,而在个别情形下违法成本与合规成本不匹配,侥幸心理随之滋生。二是信息不对称被放大。互联网广告链条长、传播快,消费者难以在短时间内识别复杂条款与技术性表述,“提示性用语不显著”“条件藏在角落”等做法更容易诱导冲动消费。三是平台生态与营销工具迭代加速。短视频、直播、信息流投放等场景强调“吸睛”,部分机构在脚本、素材、落地页等环节层层加码,使合规风险在传播中被放大。四是行业自律与内部审核仍有短板。少数广告主、代运营机构、发布媒介在证据留存、用语边界、引证来源等基础管理上不到位,导致“可查证、可追溯、可担责”的闭环不完整。 影响—— 对消费者而言,误导性广告削弱理性判断,造成体验落差;严重时可能引发权益受损与纠纷增加,影响消费信心。对企业而言,短期“流量红利”往往伴随投诉、退费与声誉受损,品牌信用一旦受损,修复成本更高。对市场秩序而言,“谁更会玩文字游戏谁更占便宜”会挤压守法经营者空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竞争。对行业生态而言,广告作为连接供给与需求的重要环节一旦失真,不利于扩大内需,也会削弱高质量供给的有效触达。 对策—— 为回应社会关切、治理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强化广告中提示性用语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对涉及的广告乱象开展为期半年的清理整治,明确六上重点任务: 一是整治误导性“大小字”广告,重点解决以显著文字制造强承诺、以不显著条款减轻或免除责任等问题; 二是依法查处未显著标明提示性用语的广告,推动关键限制条件、重要提示信息清晰可见、易于识读; 三是依法查处违法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广告,遏制“顶级”“最佳”“第一”等误导性表达; 四是加强引证广告监管,强调引用数据、排名、获奖、对比结论等应来源真实、依据充分、表述准确; 五是强化广告主自证广告内容监管,压实“谁宣传谁负责”的首要责任,推动证据留存与可验证机制; 六是强化对主要广告发布媒介监管,督促平台、媒体等履行审核与管理责任,完善投诉处置、线索移送和风险防控。 从治理路径看,此次整治强调“精准打击与系统治理”并重:既直指消费者最常见、感受最强烈的“提示性用语不显著”“大小字”套路,也将绝对化用语、引证广告等高频违法点纳入重点;既对严重欺骗误导、扰乱竞争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也引导经营主体主动摒弃“文字游戏式”营销,推动行业回到内容真实与服务质量的竞争上来。 前景—— 面向下一阶段,规范互联网广告秩序仍需多方合力。一方面,监管应继续强化跨平台、跨区域线索联动,提高对新场景、新玩法的识别能力,推动执法从“事后处置”向“风险预警、源头治理”延伸。另一方面,平台与媒体需完善广告审核标准和技术识别手段,对“提示性用语”的呈现方式、字体大小对比、跳转页面一致性等制定可执行规则,避免“前端合规、落地页失真”。同时,广告主应将合规嵌入选题、创意、投放、售后全流程,以真实信息、清晰提示和可核验依据赢得信任。消费者也应提升识别意识,留存交易与宣传证据,通过正规渠道依法维权,形成社会共治闭环。
广告是市场经济的晴雨表,也是商业文明的一面镜子。此次专项整治既是对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也是对“真实传播”该广告本质的回归。当市场主体守住底线、在规范中创新与竞争,消费者获得的不只是更安心的购物体验,也将是更清朗有序的商业环境。这既是监管的出发点,也是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